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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合同管理制度_學校合同管理制度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上海理工大學(以下簡稱“學校”)合同管理,維護國家及學校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以學校或學校授權的職能部門為主體,與其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合同(或協議,下同)。
第三條學校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合同管理體制。
第四條合同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合同由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依各自權責進行管理和辦理。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與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統稱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
第六條校長辦公室作為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行使合同管理職能,統一指導學校合同事務。主要職責包括:
(二)為校內各單位辦理合同事務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詢服務;
(三)受學校委托參與有關重大合同的洽談等工作;
(四)負責對專項歸口管理以外的其他合同的管理、備案;
(五)協助及督促合同履行和合同糾紛處理。
第七條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指負責指導及開展履行合同,合同業務聯系、合同起草及簽訂、合同送審報批、合同實施、合同歸檔等工作的部門:
(一)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學校涉及人力資源、人事管理、勞務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技處(技術轉移中心):負責學校承擔的技術合作項目、科研項目合同的管理;
(七)圖書館:負責圖書及數據庫采購、圖書服務等合同的管理;
第八條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包括:
(四)在授權范圍內負責有關合同的簽署。定期編制部門合同匯總報表,對重大合同履行情況進行重點說明。年末總結報送部門全年度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建立合同檔案,保管合同及相關資料,并按規定將合同歸檔至學校檔案館。
第九條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根據學校其他部門的實際采購需求對外簽訂租賃或采購合同時,經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對合同的合同性質、標的大小及法律風險審核后,由實際履行合同的校內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履行單位”)承擔第八條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第(一)項至第(三)項,資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承擔第八條合同專項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第(四)項。
第十條合同內容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管理部門的工作內容或部門職能的,根據合同性質或主要條款確定管理部門;不能確定的,原則上由合同經費管理部門負責。
第十一條學校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對職能范圍內所涉合同事務進行歸口管理,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并確定專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
第三章合同的簽訂及履行。
第十二條簽訂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守學校合同管理制度,貫徹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第十三條學校及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可以作為一方當事人與對方訂立合同。其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如需簽訂,應由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審查。
第十四條除學校法定代表人直接簽署合同外,學校法定代表人可以按照一般、重大等合同類型的不同審批權限,對合同簽署作授權委托。
經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署合同時不得超越和濫用代理權。未經授權的。校內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以學校或部門名義簽訂合同。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合同性質、標的大小及法律風險分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兩類,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按照學校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合同管理體制,分別適用相應的合同審批程序:
重大合同指標的額超過人民幣20萬元或對學校發展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合同,經必要的審查審批程序及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原則上由履行單位負責人、履行單位所屬的部門負責人、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審批簽署。
學校工程類合同須由審計處、招投標辦公室會簽。
學校承擔的技術合作項目、科研項目合同的審批程序按科技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簽訂合同的審批程序是:
(三)需經校領導審批的合同,應將合同文本連同相關材料報送校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合同印章的使用要求是:
合同專用章、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技術合同專用章根據學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規定執行,由學校被授權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管理和使用,校內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合同專用章、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技術合同專用章以外的印章簽署合同。
一般合同需經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審批,重大合同需經合同歸口部門負責人及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再向相應的合同專用章、人事聘用合同專用章、技術合同專用章被授權部門申請用印。
第十八條法律、行政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應依其規定辦理合同批準、登記等手續。
第十九條合同一經簽訂,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跟進合同的履行情況,監督履行單位與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相關部門應給予配合,確保履行。
第二十條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報請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審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合同履行過程中,履行單位發現法律問題應及時向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報告。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等問題的,履行單位應積極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或發現可能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應及時報合同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四章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合同簽訂后,合同歸口管理部門需將合同文本進行編號,記錄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名稱、合同金額、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相對方單位、經辦人、審批簽署人、合同履行情況等有關信息,及時登記備案。
第二十三條合同原件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管并歸檔。合同保管部門應做好合同及其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校內行政責任;給學校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送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一)未經授權,擅自對外簽訂合同的;
(二)超越代理權限或濫用代理權的;
(三)與合同相對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學校利益的;
(五)利用學校合同謀取私利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的;
(六)未及時處理合同糾紛,或者擅自放棄權利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的行為,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五條在合同簽訂、履行及善后處理問題上,由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遵守合同規定、弄虛作假或者工作失誤,導致學校義務增加、權利減少和喪失的,學校將對有關責任者予以處理,并責令有關部門與單位或個人予以補償。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有關規定不相符的,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內務管理制度辦法
為了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更好地維護工作環境,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保證工作效率的提高,制定本程序。
適用于本中心各科室檢測,辦公環境的管理。
試驗室內務管理由檢測科室負責人負責實施,中心辦質量監督員負責監督檢查。
1、每位職工需保障其工作范圍內地面、門窗、辦公座椅,資料柜工作環境的整潔,上班后、檢測工作完成后應及時清掃,做好衛生工作。
2、每位職工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講究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煙頭、果皮、亂倒垃圾、臟水等廢物。
3、試驗室內不準存放與檢測工作無關的私人用品;不準隨便拉線,釘釘子,固定設備未經批準不得隨意移動。
4、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要進行正常保養,保證設備整齊。
工作區域內必須嚴格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在工作區域內進行任何與業務無關的活動。
在試驗室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規定著裝。
試驗室要保持通道暢通,樣品擺放要有序、整齊、美觀、檢畢樣品要及時退樣清理,不允許在試驗室長期存放。
檢驗人員業余時間加班需經室負責人批準,報有關部門備查。
未經中心主任批準,不得將本中心的資料、設備、物品外借。
除本室人員及本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外,其它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試驗室。外單位來人參觀或學習,必須經中心主任批準,并由專人陪同。
每天下班前,要認真檢查水源、電源、氣源、關閉門窗,做好安全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續簽、解除、終止等各項具體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與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綜合服務部。
1.1代表總經理與公司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1.2負責勞動合同的文本制作、簽訂、保管等具體工作;。
1.3組織公司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簽、解除、終止等工作;。
1.4負責對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或提供咨詢服務;。
2.用人部門負責人。
2.1負責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簽、解除、終止的意見審核;。
3.1負責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簽、解除、終止的意見審核;。
4.公司總經理。
4.1負責勞動合同簽訂、續簽、解除、終止的意見審批;。
(一)新員工勞動合同簽訂。
1.新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辦理時間原則上為入職當天,最遲不超過入職后一個月;。
2.除特殊崗位外,所有新員工的勞動合同均應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根據勞動合同的類型,新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3-6個月;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期限為1年,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
2.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綜合服務部有權組織對新員工的試用期考核,考核不能通過者,公司有權及時與員工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三)勞動合同續簽或終止。
1.勞動合同的續簽或終止依照下列程序辦理:。
1.1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前40天,綜合服務部應統計出待簽人員名單;。
1.7對勞動合同終止人員的補償標準按國家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
5.對勞動合同提前解除人員的補償標準按國家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
1.員工職務、薪酬、工作地點、工作條件等法定保護內容發生變化,應履行勞動合同變更手續。
4.對員工提出的勞動合同變更請求,綜合服務部應詳細了解情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并于受理后一周內反饋。
1.勞動合同的文本按部門分類保存,并建立勞動合同登記臺賬以便查詢。
2.勞動合同應隨時保持更新,對已過期的合同應及時予以替換。
(七)勞動合同的書寫規范。
1.勞動合同中書寫的字跡應清晰明確,不得模糊不清或涂改;。
2.勞動合同中'任職崗位'的填寫統一分為三類:'管理類'、'技術類'、'非技術類'。
3.勞動合同中時間的填寫應準確,前后一致,合同簽署日期不應超過生效日期的30天。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內務管理制度辦法
保安(護衛)隊內務設置(主要指值班室、宿舍內務)應當利于工作,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齊劃一,符合衛生要求。
值班室、宿舍內只準張貼(懸掛)公司統一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常用規范、值(排)表等文件,張貼(懸掛)必須整齊劃一。
值班室內務
1、值班桌面必須保持干凈、整齊,不得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2、值班桌抽屜內必須保持干凈、整齊,物品放置有序。
3、文件柜內物品必須保持干凈、整齊。
4、值班室內地面、窗戶、門等必須保持干凈、無積塵、無污跡,交班人員必須在交班前徹底清潔值班室衛生。
宿舍內務
1、地面干凈、無積塵、無污跡。
2、床鋪上被子、枕頭和床鋪下鞋子擺放統一、整齊。床鋪下需要擺放其他物品的,也應按照整齊劃一的標準,分類統一擺放。零散物品應統一放置到整理盒內,分類擺放整齊。
3、床頭柜、衣柜、書桌等物品統一標準,擺放整齊。
4、墻體、窗戶保持干凈、無污跡。
5、建立宿舍每日衛生值班制度。保安(護衛)隊長應安排宿舍內成員輪流值班,將每日宿舍衛生責任到人,并設立值班記錄。
6、建立宿舍每月大掃除制度。保安(護衛)隊長應安排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體保安(護衛)參加的衛生大掃除(當班人員除外)。
各管理中心(處)應將值班室內務和宿舍內務檢查列入保安(護衛)員的月度考核。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合同(協議)管理,規范合同(協議)制定類型及審批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合同(協議)審批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情況。
4.1合同(協議)定義:
4.1.1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4.1.2協議: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實體為了開展某項活動,經過協商后達成的一致意見。
4.1.3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協議)均由總經理代表公司行使職權。4.2職責:
4.2.1總經理職責。
4.2.1.1總經理核準公司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門的合同(協議)文本;4.2.1.2總經理負責公司對外重大合同(協議)的簽章,并審核超出各部門負責人審核權限的合同(協議)。
4.2.2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4.2.2.1負責草擬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協議)文本;4.2.2.2審核業務經辦人員與對方商定的具體合同條款。
4.2.4.1參與對外訂立的工程、配套等工程類合同的審價;
4.2.4.3工程類以外的其它合同審核。
4.2.5財務部職責。
4.2.5.1從財務角度對合同條款仔細斟酌和審核;4.2.5.2從稅務角度對合同條款進行審核,提出建議;4.2.5.3合同所涉財務風險之防范、控制責任。
4.3.5以上內容均填寫至《供方采購成果審批表》,每份合同(協議)的訂立均需填寫此表,并將此表附至《合同(協議)簽訂審批表》后。4.4合同(協議)內容:
4.4.4協議期限、支付數額和支付方式條款要詳細具體地說明,確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4.5.2為避免合同(協議)風險,即使通過傳真、信件、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協商一致的,最后也應集中歸納到一份紙面合同上,規避電子證據(電子郵件、電子數據、傳真)的缺陷。
4.6合同(協議)審批:
4.6.1綜合管理部負責在整個會審過程中的傳遞,禁止對方或第三方代為傳遞。4.6.2各審批部門接到完整的審批資料后,應立即審閱,不應影響正常的審批時限。4.6.2各部門上報合同連同《合同(協議)簽訂審批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統一上報到總經理,直到合同(協議)蓋章后結束。
4.6.3合同(協議)審批要點。
4.6.3.2經濟性。主要指合同(協議)內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經濟利益。4.6.3.3可行性。包括簽約方是否具有資信及履約能力,是否具備簽約資格,擔保方式是否可靠以及擔保資產權屬是否明確等。
4.6.3.4嚴密性。包括合同(協議)條款及有關附件是否完整齊備,文字表述是否準確,附加條件是否適當合法,合同(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以及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是否準確。
4.6.3.5審批中發現合同(協議)中確有不妥之處的,各審批部門將注明審批意見,并在審批表完全、充分體現。意見不一致時,由總經理最終審定。
4.6.3.6各擬定部門修改后再行上報時需將修改前的原合同一同附上。
4.7.1合同(協議)要求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我方兩份原件分別由綜合管理部和成本合約部分別留存,財務部和各擬定部門、相關部門留存復印件(復印件由擬定部門負責復印、登記、分發)。4.8附則:
4.8.1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之日起生效,修訂亦同;
4.8.2綜合管理部對本制度擁有修訂權和解釋權。
內務管理制度辦法
辦公室是公司各部室辦公的場所,也是展現公司形象的重要窗口。為了營造一個整潔文明、井然有序的.辦公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現制定辦公室內務管理標準如下:
1、經常打掃,保持室內清潔;地上達到無痰、無煙蒂、無垃圾,禁止擺放雜物。
2、辦公桌椅、柜俱要保持潔凈;
3、墻面不得亂貼、亂畫、亂掛;
4、辦公室布置要簡潔大方,裝飾不得過于花哨。
1、辦公桌椅、桌面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整潔;
3、文件柜要經常清理,柜內文件、圖書、報紙、雜志等物品擺放要整齊;
4、檔案類資料等不常用的物品應放入專門的檔案柜內,嚴禁在室內外隨處擺放、堆積;
5、靠窗戶的柜臺上嚴禁堆放任何檔案、物品、資料等,以免影響美觀。
上班期間,出于禮貌和方便工作,辦公室門必須打開。下班時,應關閉辦公室所有電器,關好門窗,以免發生意外。
嚴禁在辦公室內、走廊、過道等公共區域大聲喧嘩。
厲行節約,用水、用電、用紙不得浪費。
保潔人員對門廳衛生要隨時打掃,樓梯、樓道要經常保持清潔,做到無灰塵,無紙屑,無煙頭,無其他雜物,清新美觀。
水電管理人員對廊燈、會議室桌椅、燈具要每周檢修一次,保持設備完好清潔。
不僅要凈化環境,而且要凈化語言,不講臟話、粗話,自覺服從檢查和監督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二)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 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二) 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布草管理制度辦法
為了加強客房部樓層布草的管理,減輕布草的損耗率及杜絕布草的流失,防止布草的二次污染,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樓層人員服從領班、主管的布草調整及整頓工作。
2、樓層布草責任到人,各自對自己的樓層負責,要有責任心。
3、樓層布草的數量按照樓層配備數為準,不涂改數據、撕毀配備表,如發現處50—100元的經濟處罰。
4、布草二次污染按照《客房布草賠償價格表》的價格執行賠償。
5、如有樓層布草需報損的情況要及時上報領班、主管,有領班、主管做出處理,必要時通知經理,不及時上報者處20元的處罰。
6、樓層布草如有短缺,原因不明時,找到責任人,有責任人承擔布草短缺的責任,若找不到責任人有本日樓層人員承擔所有短缺責任。
7、夜值人員在為客提供服務時,布草樓層與樓層之間禁止挪用、混用,加到房間的布草要做記錄,否則按短缺處理(布草賠償價賠償)。
8、嚴格按照要求與下一班次交接布草,不交接或交接不清楚的發生數量短缺有當班人員負責賠償。
9、布草應整齊疊放在布草架上或工作車上,臟布草應放進布草車里不要隨地亂放防止二次污染。
10、發生布草丟失要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布草管理制度辦法
(1)各樓層指定固定客房員工為該樓層布草管理第一責任人。
(2)各樓層對撤下來的臟布草進行分類整齊存放。
(3)在布草洗滌商清點布草之前最好能清點一遍臟布草,并做相關記錄,在布草洗滌商清點時,客房管理人員(主管或領班)至少一人在場,同該樓層客房服務員對臟布草進行清點。將清點結果進行對照比較。
(3)對退洗布草單獨存放,清點結果要單獨記錄標識,要求布草洗滌商開相應借據證明(布草名稱,規格,數量,日期,人員),以方便在送貨時單獨核算,避免混淆。
(4)樓層之間臟布草不允許混在一起。
(5)住客房如需要臨時更換布草(晚上),要確保更換的干凈布草和撤下來的臟布草數量對等,防止退房查房疏漏。否則,要有相關記錄,并做好工作交接。
(1)指定樓層布草第一責任人。
(2)干凈布草要整齊分類擺放于布草架上。
(3)客房管理人員根據各樓層的房間數分配各樓層布草的安全庫存,將樓層布草配比表貼于各樓層布草間。如中間有變動,需及時更新。
(4)樓層之間布草不允許私自竄用。
(1)在途布草的第一責任人為客房主管。
(2)對退洗布草要準確記錄,并有相關憑證,退洗布草如長時間未送還,客房主管要及時催送。
(3)客房管理人員對洗滌質量要定期跟進。必要時要及時上報,到布草洗滌現場了解情況。
(1)布草如需報損,客房管理人員需及時了解報損原因,確認是否屬于正常報損,否則需有相應的賠償說明(客賠,布草洗滌賠償,員工賠償等),填寫報損單,并上報酒店總經理簽字,財務留存。
(2)布草外部調撥需要酒店負總經理簽字同意,有相關記錄憑證,財務留存。內部調撥要上報,客房管理人員要有相關記錄,及時調整相關變動樓層臺賬記錄。
布草管理制度辦法
(1)布草員每日在樓層服務員工作過程中對樓層服務員進行以臟換新的布草配送工作,以保證樓層服務員工作的正常開展。
(2)每日樓層服務員在當日工作完成后按定量配置布草:
工作車配量:1.2m床單:10個;1.2m被套10個;浴巾:12個;面巾:20個;方巾:20個;地巾:10個。
工作車不配置1.8m及2.0m的床單、被套,需要時由布草員進行配送。布草員根據樓層服務員所需進行配送,領取人員簽收后,由布草員填寫《布草發放表》。
(3)領班每天對樓層服務員的相關表格進行核查,并與布草員的《布草發放表》進行核對。
(4)每周,部門管理人員不定期對樓層服務員工作車進行3次抽查,每次抽查4個工作車,核對樓層服務員配車量。
(1)客房10樓與15樓工作間設臟布草間,新舊布草分隔管理。
(2)每日由布草員上樓與樓層服務員完成臟布草的交接與數量清點,填寫《樓層布草收取表》。
(3)臟布草收取后由布草員對臟布草進行分類存放,方便外洗交接工作。
(4)對需要特殊處理的布草需單獨交接,并打結作上記號,要求外洗店做特殊洗滌處理。
(1)每日下午16:00-18:00,由布草員完成與洗衣廠的新舊布草交接、點數、確認工作。雙方交接過程中,布草員與外洗雙方核實數量,并與當日布草收取量核實,確認無誤后才能進行布草送洗。
(2)每日收取干凈布草時送出臟布草,臟布草在樓層收取時填寫《樓層臟布草收取表》,最后匯總填寫外洗收取和送洗交接單。
(3)填寫《每日布草交接表》。
(4)收取干凈布草時,由布草員按個數清點核實,并檢查布草洗滌后的顏色,手感,完好度,如有問題需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發現有未洗干凈布草后,要求外洗店進行返洗并填寫《返洗統計表》。
(1)餐飲布草洗滌需當日交接,隔日領取。
(2)餐飲部將布草送入布草房,由布草員對交接布草進行點數核實,填寫餐飲布草交接單。
(3)布草員與外洗人員交接餐飲布草時需要求外洗人員分開打包,嚴禁與樓層布草混雜。送回時也應分開交接。
(4)布草員在收取餐飲外洗送回布草時按個數清點,并抽查送回布草中有無未洗滌到位的布草。
(1)每日布草員對布草房進行分類,定量整理碼放并對布草進行日盤點工作,填寫《布草房每日結存報表》。
(2)每月15日和每月30日下午18:00,由部門主管牽頭,對布草房及樓層分區域進行布草盤點。
(3)由部門主管對盤點結果進行統計,出現差缺的查找原因,并將盤點結果報部門經理。
(1)房間布草嚴格按照床型規格,配置數量進行更換。
(2)不允許使用布草進行衛生清潔,由領班每日對樓層服務員進行監管。一經發現根據實際情況對樓層服務員作出相應處罰或者賠償。
(3)干凈布草與臟布草分開存放,臟布草撤出房間應立即裝入布草車內,以避免二次污染。樓層服務員每日應對布草車進行清潔。
(1)干凈布草必須分類,定量整齊碼放入布草房貨架。
(2)干凈布草使用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
(3)每周布草員需對貨架進行清潔整理。
(1)布草房無人的情況下必須上鎖。非布草管理人員不得進入布草房,不得違規領用。
(2)未經部門管理員許可,各崗位不得私自挪用他人的布草,借用布草須報領班同意方可進行。使用后做到有借有還。
(3)做完衛生后,所有樓層布草車放入指定位置,并鎖閉工作間門。
(4)客房人員不得私自將物品帶離酒店和使用,否則按酒店相關制度處罰。
(5)表格必須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
(6)布草員對布草房保管的布草負管理責任,樓層服務員對工作布草負管理責任,如有差缺,按酒店相關制度處理。
布草管理制度辦法
1、制服必須以臟換凈,以一件換領一件原則。
2、接收時要認真核對制服編號,并按類別認真做好登記。做到數目清楚。
3、檢查制服內是否有遺留物品,編號是否齊全,發現有遺留物品做好記錄,上報處理。
4、將已接收的臟制服按干洗、濕洗、顏色洗滌要求分類,并點數裝上布草車。
5、每天定時將收取清點好的臟制服送洗衣房洗滌。
6、取回洗燙好的制服,清點數目發現數目不符合要清查并上報。
7、已洗燙好的制服運走中不準疊放在一起,必須用衣架掛在車上運送不能擠掛在一起保證制服的洗燙質量。
8、將制服按編號順序掛放,便以發放。
b、確保制服質量及出品
1、整理、掛放制服要注意把好質量關,凡不符合質量要求洗不干凈、燙不平或有異味的不可發出使用。
2、不得發出破損、掉鈕扣或縫補后有損員工儀容儀表的制服。
c、注意事項
1、因各種原因找不到制服時,必須用機動的制服頂替,以免影響員工的正常工作。
一般制服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同意,且外借單位留下借條后方可借走。
2、凡人為損壞的制服,由損壞者負責照價賠償。
a、布草清點及發放
1、布草要按顏色、種類、布草的大細分別收發。
2、收布草時要點清數量,并檢查布草內是否有雜物,而有雜物應要求送洗部門清理干凈。
3、接收特殊洗滌物品和重點物品必須做記錄,并做好標記和洗衣房做交接班記錄。
4、發布草時,按本部實際點數發放,雙方做簽收手續并做數量記錄。
b、布草出品質量
1、發布草時要把好質量關,例如洗不干凈布草、燙不平整布草、有異味布草。
2、以上3種布草要重申交洗衣房處理后再發放。
3、對破損的布草要修補后,重洗燙方可發放。
a、制服報廢
1、制服報廢一般每月月底報廢一次,報廢制服由布草房確認,填好報廢單及數量。
2、再由洗衣房經理檢查認可報廢后,由洗衣房經理簽名。
3、必須經成本部人員核對報廢數量及簽名。
b、布草報廢
1、每星期四報廢一次,報廢是因損壞程度無法使用的,由布草房、樓層、餐廳等部門各自把關,將擬報廢布草收檢出來。
2、由布草房點數,按數填報損單,由各使用部門主管核對簽字。
3、成本部核對簽字,由布草房車上報廢標記。
4、報廢的布草由布草房派發給各部做清潔用途。
a、布草方面
1、從洗衣房洗好的布草,每日做全面檢查。有爛的交裁縫修補,爛邊的臺布改成細臺布、廚房圍裙使用,報廢的床單改成枕袋或裁制嬰兒床單等工作。
2、不能修補的毛巾、臺布可發給pa、工程部、廚房、管事部等部門做清潔布使用。
b、制服方面
1、裁縫盡量做修補工作。例如:西裝洗水后起皺紋,可拆掉里樸,燙好后再縫補好。里布爛可以重換,西裝肩墊損壞要重換。咨客長裙換金邊、布吠換象根等工作。
2、要求所有員工穿西裝、背心、外套要四天以上換洗一次,以免衣服多洗易損壞,同時可節約洗衣原料及人力。
3、員工換洗制服以一件換一件,以免制服流失。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本部將知會員工到財務部交款作賠償處理。
4、把報廢的制服,上衣、西裝、廚衫拆下紐扣或西褲拆下拉鏈可再次使用。
布草管理制度辦法
1、按時上、下班,參加賓館點名例會。
2、嚴禁脫崗、串崗,遵守工作紀律。
3、對布草進行分類存放保管,整齊合理,存取方便。
4、每天按時收取各樓層、單元的待洗布草,準確清點、填寫布草單,雙方簽字確認。
5、將待洗布草集中后,再次認真清點并交于洗滌公司。
6、每天按時接收洗滌公司送回的干凈布草,認真清點,核對原始單據無誤后,按布草單分發給各樓層、單元。
7、回收洗滌公司洗滌不徹底的布草,登記并退回返洗。
8、回收洗滌公司洗滌過程中致使破損的布草,登記并與洗滌公司交涉,然后上報主管領導。
9、將有破損、污跡的布草退回布草房,分類存放并登記。
10、每月定期對布草進行盤點,對盤存結果進行分析,若發現短缺現象應對其作出處理。
11、除進行常規工作外,優先服從領導臨時工作安排,動作要迅速,堅決杜絕懶散、拖沓,保證工作質量與效率。
12、熟悉消防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在緊急情況下,能完成自己的職責。
13、服從賓館經理和主管領導管理,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被服管理制度辦法
1、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將發給每一位員工統一的適合每個員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間每位員工都要穿著工作服來樹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著工作服。
2、工作服分為春夏裝工作服、秋冬裝工作服。在不同的季節員工穿戴該季節統一的服裝。
3、如在實習期未結束或結束后便離職的員工,將在離職前將工作服統一再歸還人事部,如有折損或者不按程序歸還,則按成本價扣回。如果在公司勞動一年離職的,在離職前將工作服交還給人事部,如有折損或不按程序歸還,按成本價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如若離職,工作服可自行帶回處理。
4、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發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發放。如果在做功過程中因意外,或者時間久工作服發生磨損,職員根據公司要求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員工因自己原因損壞,向公司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后公司將以員工價發給員工新的服裝。
5、嚴禁職員在上班期間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輕微損壞,可由員工自行縫補或者交給公司后勤人員進行縫補。如果在周末有加班任務,員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裝,但必須得體大方,體現我公司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6、各部門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一定要按時督促、監督自己的員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提高我公司生產效率,促進公司發展。如果發現違反規章制度行為,按公司要求進行處分。
布草管理制度辦法
酒店布草的采購和洗滌往往是酒店管理關注的重點,但對于存放布草的布草間似乎顯得并不那么重視,其實對酒店來說,布草間的衛生情況也必須要嚴格把控,保證布草的清潔與正常運轉。因此,加強樓層布草間的管理,符合樓層衛生標準,減少布草損失,需制訂一套管理標準。
1、上、下班時負責人員交接樓層布草間的衛生情況及物品。
2、要保持布草間的衛生:地面無垃圾(垃圾入垃圾桶)無腳印、積水、水跡等。
3、布草間內的一次性物品及其它物品放到固定或指定的位置,擺放要整齊,美觀大方,禁止混放。
4、餐具禁止與布草及一次性物品接觸太近,避免造成污染,餐具放到指定的位置(桶內)。
5、布草全部放到布草櫥內,禁止亂堆亂放,布草擺放要整齊、美觀、大方,在使用布草時輕拿輕放,亂時要及時整理。
6、吸塵器:每天清理一遍,吸塵器內無臟物、塵,表面要保持干凈,無灰塵、斑跡,禁止亂放(東倒西歪)。
7、布草間內禁止存放客人的遺留物品、酒水、房卡等物品,若有要及時交房務中心、倉庫(團隊時酒水除外)。
8、工作車:放入布草間并補齊及整理布草、一次性物品等物品;布草車上的物品禁止亂放,擺放要整齊、美觀、大方,垃圾袋內無垃圾,若有及時更換;及時對工作車、布草車進行抹塵,保持工作車、布草車的清潔、無灰塵,無污跡。清潔籃要始終保持清潔,籃內無水跡(干),無雜物,清潔工具、清潔劑分開擺放,擺放要整齊,干凈無水漬。
9、樓層布草間內存放的杯具要保持干凈,杯內無剩茶水、無污染,禁止亂放,按規定位置存放。
10、每天夜床完畢后,把剩下的水果及甜點交房務中心,樓層禁止存放,報紙要按規定的位置存放。
11、(1)地角線、櫥柜等所有設施設備抹塵。
(2)地面大理石要清理干凈無污漬,無雜物,無腳印。
12、一天內始終要把布草間的門鎖好,若出現問題由樓層負責人承擔責任。
13、上、下班時交接好樓層布草間,若檢查時出現問題由在崗人員承擔責任。
14、電話服務臺:電話干凈無塵,桌面禁止擺放任何物品,抽屜內要隨時清理,禁止亂堆亂放,物品擺放要整齊。
財務管理制度辦法
為了加強經費管理,本著“量入為出、先急后緩、先保工資、正常辦公費用”的原則,厲行節約,合理安排,根據某地局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人員的個人經費部分(包括工資、津貼、下鄉補助、伙食補助、差放費以及按規定應由單位負擔的費用)一律在分局按統一標準開支。
二、各項開支實行一支筆管理。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個人簽字說明,財務人員審核后予以報銷。大筆開支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某地局批準,方可開支。
三、辦公經費實行定額包干,核定基數,節約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即按照某地局核定的標準,每人每月100元的限額內據實報銷。節約留下月使用。超過限額的不予報銷。(或扣減下月基數)。
四、招待費實行高度集中管理,厲行節約,單位來客需要招待,由綜合組開出《派餐通知單》方可招待,招待來客,一般在機關食堂,若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反饋于單位領導,不準一客多陪,不準以吃抵稅。
五、差旅費管理,因公外出辦事,用公車者在某地內不報銷任何費用。乘坐公共汽車按某地局規定只報銷車船票。分局不報銷其他任何任何差旅費,只報報解和分局召開會議往返車票。
六、水電費實行定價管理。各崗住戶電費每戶按月收取(按當地電價),由專人抄表一月一結算,電費采取每人每月單位包30度電,超出部分由使用人承擔;水費按表表計量據實收取,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七、摩托車修理燃料費一律由個人承擔。
八、加強機關食堂的核算,由分局財務人員統一核算,加強監督,職工到食堂就餐,中、晚餐按1.50元記賬,伙食費一月一清。
九、辦公用品必須按照需要購買,保證正常工作開展,嚴禁購買非工作用品。
十、復印費用由分局指定專人負責,經分局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印,否則不予結算。
十一、職工醫療費嚴格按照某地局管理辦法執行。
十二、電話費嚴格控制,不得公話私用,嚴禁用電話線上網、電話聊天。
十三、在職干部經某地局批準參加各類學校自修、函授和脫產學習發生有關費用,按照某地局規定,經人教股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十四、對干部職工辦公室、寢室使用的集體財產、財物、統一登記建卡,由保管人簽字,不得丟失損毀,否則照價賠償。
十五、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不得挪用,貪污公款,嚴禁公款私存,嚴禁轉借他人使用。其他管理辦法按《財務管理工作歸程》執行。
被服管理制度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醫院被服的管理工作,在做好科室被服保障工作的同時有效降低被服使用成本,根據我院被服保障現狀,經廣泛征求各科室意見,結合各科室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成都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被服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請各科室依照本《規定》認真執行。具體細則如下:
按照用途,被服分為醫用被服、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及值班被服三大類。
1.醫用被服包括:床單(含中單)、被套、枕套、棉(被)絮、枕芯等病房床上用品,手術室用的手術衣、洗手衣(褲)、隔離衣(褲)、各類敷料等,以及其它醫用被服。
2.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包括:醫生、護士工作服。
3.值班被服包括:各科室醫生、護士值班用被服。
醫院被服供應保障中心全面負責全院各類被服洗滌保障工作。總務科負責對其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被服供應保障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待洗滌被服的收集、轉運、登記工作。
2.負責已洗滌被服的接收、分類、發放、登記工作。
3.負責全院各類被服洗滌費用的登統計工作,根據科室被服洗滌數量,按月進行洗滌成本核算。
4.負責全院醫用被服(手術室各類專用被服除外)增補、報廢申請工作。
1.醫用被服:為了規范醫用被服的洗滌、收送程序,除感染科外,所有被服不再區分科室,實行統一收送、集中洗滌。科室的被服庫存基數應嚴格控制在實際開展床位數的20%以內。科室基數如需增加,應以報告形式報總務科存檔。
2.工作服:由總務科負責統一印制醫院名稱標識,由個人自行填寫個人、科室信息,總務科負責集中洗滌、分科發放。科室如需增加工作服,應以報告形式報總務科經院領導審批后,總務科負責采購發放。
3.值班被服:由總務科負責集中洗滌、分科發放。科室如需增加值班被服,應以報告形式報總務科經院領導審批后,總務科負責采購發放。
1.醫用被服:醫用被服破損修補后仍無法達到使用要求時,應及時做報廢處理。需報廢的醫用被服,統一由被服供應保障中心集中填寫報廢申請單(見附件1),按時(每季1次)會同總務科、護理部、部分科室現場鑒定,并由總務科長簽署意見,經分管副院長批準,辦理報廢手續。報廢的醫療被服按醫療垃圾的處置方法統一回收處置。被服供應保障中心憑報廢申請單向總務科如數領取新被服。
2.工作服、值班被服:由各科室根據被服實際使用情況,每月末(第四周)集中填寫報廢申請單,由總務科長簽署意見,經分管副院長批準,辦理報廢手續。
被服的采購由總務科負責,為節約成本,醫院被服保障實行零庫存管理。
1.醫用被服的采購:根據報廢數量及被服使用實際情況,總務科按季度上報采購計劃,報院領導審批后,總務科按相關規定負責采購發放。
2.醫生、護士工作服的采購:由科室根據臨床工作需要將采購申請報總務科,總務科審核后報分管院領導審批,總務科按相關規定負責采購發放。
1.被服的洗滌成本扣除:
按照各科室的實際洗滌量進行洗滌成本扣除。
2.被服的采購成本扣除:
(1)床單元三件套(床單、被套、枕套)采購成本按照各科室三件套洗滌費用占全院三件套洗滌總費用的百分比進行扣除。
(2)麻醉科、門診手術室除三件套外的各類醫用被服,以及感染科各類被服按實際采購量進行被服成本扣除。
(3)工作服、值班被服的使用成本按照各科室實際采購量進行扣除。
(4)具體的被服使用成本扣除辦法見附件2。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總務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