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效果評估是衡量其可行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指標。規章制度的執行應當公平公正,不偏不倚,避免出現任何歧視和不公平的行為。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七)接受出租汽車電召任務后未履行約定的;
(八)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的。
(二)轉讓、倒賣、偽造出租汽車相關票據的;
(三)駕駛預約出租汽車巡游攬客的。
(一)未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出租汽車經營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違法行為。
車隊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具體負責登記實施。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公司統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
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
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臺登記,并按時續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臺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
駕駛員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主管人員將定期抽查車輛的停放情況,如發現車未按指定地點停放或無出車安排時車輛不在場,按照規定對司機做出處理。
3、用車審核流程:
(1)因公司業務使用車輛時,提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上級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交主管人員統一調配車輛。
(2)節假日或上班時間外車輛的使用,應書面或電話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始準調派,但第二天必須補交《用車申請單》,并由總經理在“行車記錄表”的“備注”欄簽字。
4、出車。
(1)司機應愛護公司車輛,每天清潔車輛和出車前保養,檢查車輛油料、有效證件、水位等使用情況,保證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狀態及行車安全。
(2)主管人員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及用車的合理性安排出車,同意出車后,主管人員應在用車人填寫的《用車單》上簽字,并將《用車單》交出車的司機。
(3)司機接到《用車單》后,隨用車人出車。
(4)每次出車前,應認真詳細地填寫《行車記錄表》,核對內容,應將駕駛人員,用車功能,實際出車時間和起始公里等內容準確填寫,并得到用車人的確認,填寫時字跡不得潦草,更不得弄臟、丟失。
(5)車輛行駛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因違章造成的各種罰款,由當時的駕駛人員負全部的責任。
(6)因車輛停放、保管不妥導致車輛被盜、毀損而造成的損失,由當時的駕駛人員承擔所有責任。
(7)車輛須保持干凈整潔,每次使用車后,要主動打掃清潔車輛,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固定停車場,并將車門鎖妥,填好《行車記錄表》。
(8)出車回來,所有駕駛該車的人員均要如實填寫《行車記錄表》,并交回主管人員主管或者主管人員主管授權的其他人員。主管人員主管負責對《行車記錄表》各項內容予以審查,并于每周將此表匯總上交公司統一的檔案庫。如《行車記錄表》資料不全、不實,公司將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5、車輛維修及保養。
(1)公司車輛統一由主管人員保管,出車途中由司機負責保管。
(2)車輛的保養、檢修、年檢和養路費、保險費的繳納及其辦理相應手續,保險事故的索賠由主管人員負責,并由司機協助辦理。
(3)車輛如未按時辦理年檢、繳費[稅]、保險等其他相關手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罰款,由主管人員負責。
(4)車輛的附帶資料如保險單、年檢資料等,除行駛證、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由各使用人隨車攜帶外,統一由公司統一檔案庫保管,不得遺失。
(5)車輛損壞,須填好《車輛維修申請單》,說明損壞原因和損壞程度,經主管人員同意,方能到定點專業修理廠進行維修,如需大修時請示副總經理同意方可進行。如果屬人為損壞,由導致損壞的人員承擔相關費用。
(6)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司機應提出應修處和所換零部件并事先談好價格。維修時,要求該車的司機必須在場,看著自己車子的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修理廠提出。換零部件時,零部件自己購買。
6、對司機要求和考核制度。
(1)司機必須服從安排調配。積極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有較高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及嚴格的紀律性。
(4)司機在出車途車中,不得用車辦私事等,一旦發現上述情況,將嚴肅處理。
(5)司機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熟悉行車路線,保證公司正常業務用車并降低車輛的費用。
(6)司機要注意休息,沒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覺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5、7節約用油,降低消耗。司機要控制空調的使用,規定冬季用車時不開空調,天氣不十分炎熱和長時間等人辦事時,司機不準在車上開空調,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車不同情況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費用,并實行節約獎勵、浪費罰款的規定。
公司車隊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制度精選
駕駛員屬配送中心員工,在上崗期間,使用車輛和工作內容由車輛調度合理調配,如對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車輛存在異議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駕照不能駕駛國家規定的車輛車型),應先執行工作安排,后向車輛調度或配送中心經理室提出意見。如有先提異議后執行或拒不執行的情況,按違規處理。
2、擅自帶貨回來。
駕駛員在送貨前對工作任務應有合理判斷,如有實際困難的可以向調度人員反映,但以調度的意見為準,在實際送貨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任務較多不能對部分客戶完成配送任務時,應以電話形式與調度人員溝通,調度人員給予明確答復后,遵照執行,調度人員對通話內容和結果有記錄,可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3、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得有兩天修車,修車時駕駛員必須在場。
駕駛員對車輛應有正常的性能判斷,盡量提前做出維修申請,調度人員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核后,試情況的嚴重性,盡量避開用車高峰時間,及時安排車輛維修;如無其他工作安排,駕駛員不能離開維修車輛,便于監督和檢查維修質量,無突發情況車輛維修一周不得超過一次,一個月不能高于兩次。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4、在規定區域的點數內,無特殊情況須在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規定區域內的常規線路,常規點數的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市內上午必須回來。如遇特殊情況客戶送貨時間較長或路上擁堵影響及時回來,在行車記錄上應有明確記錄,并電話通知調度人員備案,調度人員應有明確記錄,可以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5、出車記錄填寫規范,夠三次差評調離崗位,記錄必須當天上交,如有違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違規。
出車記錄填寫必須規范工整,如出車時間、出車前公里數、到達客戶的時間和公里數,客戶的送貨數量包括離開客戶的時間和跟車人員的姓名以及加油呵過路費的情況等都屬于必填項目,應該填寫仔細,字跡清楚,便于識別。
6、中午裝車必須在現場。
駕駛員在接到派車任務以后,應及時將車輛倒上貨臺,配合送貨員完成裝車;在裝車任務完成后應盡快駛離貨臺,開始配送任務。
8、駕駛組設立安全獎勵,以年度為考核周期,獎金額度為600—1200元之間,在考核周期內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現可以獲得安全獎勵。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 根據“服務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則,為加強車輛和駕駛員管理,保障正常工作順利開展及用車安全,避免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特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的購置、使用、加油、維修、調動、報廢管理及交通事故處理等。相關部門應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加強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力度,確保交通安全。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車輛”為所有權或管理權隸屬于公司的機動車輛,所指“司機”除特別說明外,均指專職司機人員。但公司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均須遵守本《辦法》的規定。
第四條 公務車輛是指服務外出辦理公務的公司內部工作人員及與公司業務開展有關的所有車輛,納入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原則上,只有高級管理及以上級別領導可專車專用。
第五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油耗、年檢、保險等一切費用均按照節約開支、適度從緊的原則執行。并按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下屬分子公司(以下簡稱各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七條 綜合管理辦公室為辦公車輛管理的歸口部門, 除保險公司由控股總裁辦指定外,其他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設定專職或兼職的車輛管理專員負責落實,具體職責為:
(一)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維修、加油、年檢辦理等事宜。
(二)負責溝通、協調、保持與交警、車管等部門的良好合作關系。
(三)完成車輛的保險繳納、事故處理及索賠等相關事宜。
(四)負責車輛管理制度、規定的修訂、細化,規范車輛管理事宜。
(五)負責司機的管理、培訓、考核、業績評定及推薦提名等。
(六)審核車輛發生的交通費用(包括過路過橋、加油、維修等)并做好臺賬登記工作,指導司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
(七)隨時掌握公司車輛狀況,建立車輛檔案,將每輛車的《車輛購置審批單》、《車輛登記表》、車輛證件、保險資料、行駛記錄表、維修審批單及臺帳等相關資料放置在檔案袋或檔案盒中統一保管,以備查考。
(八)負責對下一級公司辦公室進行車輛制度培訓及車輛管理的指導工作,協助外埠公司辦理有關事故處理、保險索賠等。
第八條 車輛駕駛人員作為公司車輛的使用者及保管者,對車輛的安全駕駛及停靠保管負有責任。具體職責是:
(一)在行車時攜帶齊全各種證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文明行車,確保駕車安全。
(二)定期對車輛檢修、保養,精心愛護車輛及隨車工具,做到車輛及時檢修、設備正常運轉及每天的檢查。
(三)合規使用車輛,按公司要求執行用車、油耗、報廢、事故處理等有關規定。
(四)將車輛停放至公司要求的安全位置,尤其是在駕車外出等非停放地產大廈廣場時,須做好車輛的安全保管工作。
第九條 車輛配備原則及使用年限
(一)公司根據員工崗位級別按標準配置車輛,詳見附件一《車輛配備標準》。
(二)高級及以上級別管理人員在試用期期間由辦公室調配車輛專車專用,正式任命之后公司將統一為其配備公務車輛;如辦公室無車可調配的,按照標準配置由辦公室負責為其購置專車。
(三)除高級及以上級別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公務用車均按照本辦法規定使用所在系統/部門車輛或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四)車輛的使用年限為10年以上。
第十條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每年更新車輛的配備標準,使之與實際工作需求相匹配。但購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車輛配備標準》有關規定。如因工作需要更改車輛配備標準的,申請部門須寫明原因報董事長特別批準。
第十一條 車輛購置原則上以年初購置預算為依據,由車輛所屬部門或單位填寫《車輛購置審批單》(詳見附件二),經主管領導、財務總監、總經理逐級審核后報董事長批準,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購置。
第十二條 購置車輛時,綜合管理辦公室聯合會計核算部進行市場調查、詢價、談判,最終確定每一次車輛購置的供應商,采購價格不應高于市場內同類車輛的市場平均價。如一次性購置三輛以上同款車型,須按公司招投標管理規定執行。
綜合管理辦公室須從審批單批復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購置到位,如遇市場內該類車型緊缺,購買時間可做相應順延。
第十三條 車輛購置10個工作日內,綜合管理辦公室要及時完成有關車牌、行車本、附加費、保險等手續辦理,并將車輛移交使用部門。
第十四條 車輛辦理車牌后,由車輛管理專員組織駕駛司機及用車部門進行車輛驗收,并填寫《車輛驗收登記表》(詳見附件三),驗收后無異議的移交使用部門。
第十五條 車內裝飾及用品購置
車內裝飾及用品由司機根據需要提出申請(詳見附件四《車輛內飾及用品申購單》),逐級審批后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購買、登記并交付使用。車輛駕駛員應妥善保管車內配飾,人為原因造成車內用品損失的,由車輛駕駛員負責補齊。
第十六條 以抵頂、獎勵等形式產生的車輛,使用前應到綜合管理辦公室、會計核算部分別辦理實物登記及財務入賬手續。
第十七條 車輛使用分為專用車輛和共用車輛
專用車輛范疇為高級管理及以上級別領導所駕駛的車輛,由高管根據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用車,原則上應由專職司機駕車前往,需要自行駕車的高管人員,應取得國家《機動車駕駛證》且實際操作熟練。涉及的車輛維修、油耗、保險及安全防盜等均應遵循本辦法有關規定。
共用車輛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調配,按照車輛使用申請送達先后及輕重緩急優先安排辦公室車輛出行,調配不開的可調度其他車輛,但在用車前應事先征求車輛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十八條 滿足下列任一條件時,司機應按要求出車:
一、收到公司批準的“長途用車申請單”(詳見附件五)或《車輛外借申請單》(詳見附件六)。
二、接到董事長、總經理、分管領導、辦公室主任的指示。
三、業務部門車輛用車經部門經理同意。
四、車輛管理專員許可。
不符合以上規定私自用車的,視為司機違規出車,出車所產生的費用及一切責任由司機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 綜合管理辦公室派車原則為:
一、對市內不足兩站路程的不予派車;
三、對市內超過兩站路程的因公用車,對相近方向、時間的用車盡量合并派車,減少派車次數,降低車輛使用成本。
第二十條 共用車輛出車管理
一、長途用車:前往廊坊市以外地區的共用車輛外出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
第一,業務部門車輛接到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長途外出任務時,填寫《長途用車申請單》逐級審批后出車。
第二,需要綜合管理辦公室派車的,用車部門應提前一天向辦公室預定申請,填寫《長途用車申請單》,經用車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后,交車輛管理專員備案并安排司機出車,收車后由用車人簽字確認,出車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用車部門承擔。車輛管理專員于次年1月5日前將各部門上一年度使用共用車輛的用車事由、次數、費用等統計數據報使用部門備核,并作為次年綜合管理辦公室交通費用預算編制的參考依據。
二、市內用車:
第一,需要綜合管理辦公室派車的,用車人員應提前1小時以電話或口頭形式向綜合管理辦公室申請,由車輛管理專員統籌安排司機和車輛。
第二,共用車輛(包括業務部門車輛)司機出車須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包括市區、長途,詳見附件七),由用車人填寫使用時間、公干事項及行車路線,并簽字確認,返程后由用車部門負責人在《車輛行駛記錄表》簽字確認。其中,業務部門無專職司機的,《車輛行駛記錄表》由公司批準的駕駛人填寫,除此之外均由專職司機負責填寫。每月26日司機將當月《車輛行駛記錄表》交車輛管理專員,作為司機考核及計算車輛油耗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除高級管理及以上級別人員、公司特批的準駕人員可駕駛公司車輛外,其他車輛均由專職司機駕駛。
第二十二條 車輛借用
借用公司車輛的,車輛借用人需填寫《車輛外借申請單》,并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車輛借用審批
(一)公務借車
短期(5日(含)內)借用公司車輛:集團范圍內及外部單位借用車輛的,由總經理批準。
長期借用公司車輛的(5日以上):集團范圍內借用車輛的,由總經理批準;集團范圍外借用車輛的,由董事長批準。
(二)個人借車
公司內個人用車借用車輛的,短期內的由總經理批準,長期借用公司車輛的須報請董事長審批。所發生費用由借用人自行承擔,借用人須于用車次日主動向綜合管理辦公室交納,否則停止其以后的車輛借用權。
二、車輛借用權責關系
借出車輛在借出期間發生車輛毀損、被盜及交通事故的,產生的相關責任和義務,由借用車輛方自行承擔,同時公司將保留對其責任進行追償的權利。
車輛歸還時,由車輛管理專員檢查車輛使用狀況,確認借車人行駛公里數與用車時間。若交接車輛時存在破損或零部件問題的,由借車人承擔責任并負責維修。車輛管理專員未能按規定履行職責,交車后再發現車輛存在問題的,由車輛管理專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車輛停放
一、公車回公司后一律到指定地點停放,除高管及值班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綜合管理辦公室及主管領導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過夜。
二、因司機值班、公務駕駛車輛出差、回家的(包括高管駕車),要將車輛停放到車庫或小區監控系統覆蓋點及小區值班保安視線范圍內等安全的停車地點,加強防盜和安全保護。
三、節假日期間凡公司有明確規定的,除高管及業務部門專用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在公司指定地點封存。車輛鑰匙交由車輛管理專員保管,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封存車輛做好防盜管理工作。節假日期間未封存車輛的保存及防盜義務由準駕人員負責。
四、各級車輛駕駛人員要增強防盜意識,汽車鑰匙、防盜報警控制器及車輛證件均應隨身妥善保管。無停車場時司機不得遠離車輛;司機臨時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窗和防盜鎖,啟動防盜報警器;嚴禁將行駛證等有關車輛證件及貴重物品放在車內;嚴禁私自配制車輛的鑰匙。
五、車輛駕駛人員未按以上規定執行導致發生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被損的,按照《辦法》第八十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車輛衛生清潔
工作時間內司機沒有出車任務的,應隨時擦拭、檢修車輛,保證車輛內、外整潔和性能完好。衛生清潔標準為:
一、車內無雜物,空氣干爽清新無異味,儀表盤、坐墊、腳墊、地毯、出風口、頂棚、車門、車窗等無灰塵、無污漬。車身表面清潔美觀,后備箱內干凈整齊,除必備的清潔物品外,不得存放貴重東西;如有暫存物品,放置須整齊有序,嚴防久置霉變產生異味。
二、工作時間內逢雨雪及風沙天氣,待天氣晴朗1小時內司機須保證車身及玻璃干凈,并達到第一款所述衛生標準。
第二十五條 車輛調動
一、車輛發生調動的,由調入部門填寫《車輛調動審批單》(詳見附件八)辦理調動手續,董事長審批后進行實物資產調動。《車輛調動審批單》原件由調出單位財務部門留存。
二、實物調動時由調出部門填寫《車輛交接表》(詳見附件九),與調入部門完成車況和實物交接,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監交。
三、車輛調動之前,車輛相關問題及責任由原使用部門負責,調動之后相關問題及責任由調入部門負責。調入、調出部門在《車輛調動審批單》及《車輛交接表》中須注明車輛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未明確的,車輛維修及調入部門在使用中發現的問題所屬責任均由調入部門承擔。
第二十六條 車輛盤點并入資產盤點管理,具體按照《資產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加油的統一管理,除出差外,公司所有車輛須到各公司談判確定的定點加油站加油,且不得使用現金加油。
第二十八條 加油站的選定
一、選擇定點加油站時,要選擇油質好、服務優,并能為公司把控風險(非公司書面允許車輛不予加油)的加油站。綜合管理辦公室應聯合會計核算部確定,并對選定的最終結果負責。
二、綜合管理辦公室聯合會計核算部于每年3月份組織對加油站進行年度評估,評估不合格的另選新合作單位。
第二十九條 加油管理
一、市內加油
(一)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核準在加油站加油的車輛,加油站須按照綜合管理辦公室提供的車牌號名單進行加油,對非公司車輛所發生的加油費公司不予承擔。
(二)由綜合管理辦公室每月26日結算當月加油費并預存下一個月份的加油款,車輛登記用油與加油站加油數量必須一致。否則會計核算部門不予辦理,并由相關責任人承擔費用。
二、長途用車加油
長途用車在外加油所產生的費用須經車輛使用人確認和車輛管理專員審核,在報銷發票上簽字確認,填寫《車輛外出油耗統計表》(詳見附件十)計算百公里油耗標準。對于超出油耗標準值且不能說明合理理由的,超出費用由司機自行承擔。
第三十條 公司執行油料考核制度,做到車輛油耗有定額,里程有記錄,每輛車(含領導用車)每月所加油料按耗油標準計算的公里數應與實際行駛公里數相符。
第三十一條 車輛油耗標準定額
一、新購車輛:
(一)梅賽德斯奔馳3498cc轎車s350 四驅3.5油耗為16升/百公里;
(二)奧迪a62.0tfsi自動標準型油耗為12升/百公里;
(三)帕薩特1.8 t手自一體尊杰型及新領域手自一體型油耗為13.5升/百公里;
(五)別克商務3.0自動檔油耗為16升/百公里;
(六)新寶萊1.6l手自一體油耗為10升/百公里;
(七)伊蘭特悅動1.8gls 自動豪華型油耗為10升/百公里;
(九)各類皮卡車柴油發動機油耗為10升/百公里;汽油發動機油耗為15升/百公里。
以上系新購車輛在春、秋季節的百公里標準油耗值,冬、夏季節在此基礎上增加1.0-1.5升/百公里。
二、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的車輛:
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的車輛,綜合管理辦公室根據車輛行駛及保養情況,于每年12月底核定下一年度車輛的油耗標準值,并作為各車輛編制年度交通費預算及司機考核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二條 綜合管理辦公室每月5號前出具上月的《車輛油耗統計表》(附件十一),計算出各車輛的百公里油耗,與確定的標準油耗進行對比,超標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三條 綜合管理辦公室要建立每輛車的《車輛維保臺帳》(詳見附件十二)。每次維保前認真檢查車輛,對于不該保養、非正常損壞及未到部件更換壽命等進行維修的,要查明原因依責處理。
第三十四條 維修地點的選擇
一、選擇定點維修廠時,綜合管理辦公室聯合會計核算部尋找5家以上維修廠進行談判,選擇技術過硬、誠實守信、服務優良、節約成本作為年度合作商,并報總經理審批。
二、綜合管理辦公室、會計核算部于每年3月份組織對維修廠的評估,并結合市場調查情況做出綜合評價,不合格的另選新合作單位。
第三十五條 保養規定
車輛的定期維修保養既要防止任意延長保養時限和里程而使車輛技術狀況惡化,又要防止隨意提前維保造成的浪費。車輛保養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例行保養
司機在每天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進行的保養,以清洗、檢查、潤滑、緊固為主,主要內容是打掃、清洗汽車內外衛生; 檢查安全機構,各部機件緊固和輪胎氣壓; 檢查并添加汽油、潤滑油。達到車容整潔,連接牢固、三濾通暢,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氣、不漏電。
二、常規保養
車輛每行駛5000-7500公里進行一次常規保養,由司機到專業4s店進行。常規保養除執行例行保養作業內容外,還要調整、檢查發動機和底盤各部件工作情況,使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三、專業保養
車輛每行駛50000公里進行一次大保,由司機到專業4s店進行,對制動系統、動力轉向系統、變速箱等進行保養,使變速箱換檔平順,防止出現轉向及駕駛失靈等風險。
第三十六條 維修規定
一、車耗維修:是指車輛在正常行駛過程中因機件常規損耗不能繼續使用所產生的維修。該類維修按公司程序報批,憑維修單送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二、車換維修:是指車輛因事故、第三方破壞、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機件損壞而發生的維修。其中,保險范圍涵蓋的按照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保險賠付金額的損失按照第七十六條有關規定執行,并按罰則對責任人進行處理。保險未涵蓋的由綜合管理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責任大小及本辦法有關規定,出具意見提請公司處理。
第三十七條 維保審批程序
車輛在報修前,由司機填寫《車輛維保申請單》(詳見附件十三),申請單作為報銷依據附后。在未經審批前,任何人不得隨意送修維保,違者公司將不予報銷。
一、車耗維修審批:維保費用在1000元以下的經車輛管理專員、會計核算部審核,車輛使用部門負責人及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審批后進行維保;1000元以上維保費用需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
二、車換維修審批:除按車耗維修審批程序執行外,車輛管理專員應在《車輛維保申請單》后附保險賠付情況說明及責任人處理意見,作為車輛維保的審批依據。
第三十八條 維修要求
除需要到4s店維修檔次較高(帕薩特及以上級別車輛)、公司特批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到談判確定的維修廠修理,任何人在批準前不得自行到指定維修廠以外的地點維修。車輛在外地或行車途中發生故障需修理時,報車輛管理專員、使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可就近維修。費用報銷時須有用車部門人員證明,車輛管理專員登記在案并對維修費用進行核查。具體要求是:
一、車輛送修時司機需隨車進廠,提供車輛使用情況和故障情況說明,并檢查修理情況。車輛出廠后,應對維修單上的修理項目和更換零部件須逐項核對并進行試車,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
二、凡更換價值200元以上的車輛配件,司機應負責將舊件取回交至車輛管理專員逐一登記,舊件未回收的不予以報銷。以季度為單位,經會計核算部經理、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核準后,車輛管理員負責對回收的廢舊配件進行處理,所獲收益由會計核算部進行賬務處理。
三、由綜合管理辦公室于每月26日結算當月維修費用。車輛實際維修數額與結算數額必須一致,存在差異的要查明原因,并由相關責任人承擔費用。
四、司機違規駕駛車輛導致維修的,費用及責任由司機自行承擔。
第三十九條 保險單位選定、評價由控股公司統一管理,所有車輛須按控股有關規定到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在廊坊地區投保的外埠公司車輛,具體保險投保、事故處理、理賠等事宜,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車輛管理專員協助各公司辦理。
第四十條 購買車險時,險種要涵蓋以下內容:車輛損失險、車上責任險、全車盜搶損失險、涉水損失險、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玻璃險、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不計免賠特約險。確保事故發生后將公司損失降至最低。
第四十一條 車輛保險到期需要續保的,車輛管理專員須于到期前3天完成保險的續保,因續保不及時導致出現事故無法進行理賠的,公司所遭受損失由車輛管理專員承擔。
第四十二條 各公司車輛保險繳納受當地有關規定限制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更換保險公司的,報董事長特批后可在當地繳納。在險種相同的前提下,投保費用不能高于控股公司指定的保險公司。
第四十三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人員應即刻停車,在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報案,進行傷員搶救,并通知車輛管理專員及保險公司。未報車輛管理專員私自處理事故者,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司機承擔。
第四十四條 車輛管理專員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及責任,并向上級領導進行報告,配合交管部門妥善處理。
第四十五條 根據事故原因及交管部門的裁定結果,車輛管理專員負責處理賠償等事務。待外部事務處理完畢并得到保險公司賠付后,按第七十六條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 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綜合管理辦公室及責任部門應及時組織分析原因,總結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四十七條 事故處理后3日內,事故發生時的車輛駕駛人應將《交通事故裁決書》復印件及《交通事故備案表》(詳見附件十四)報車輛管理專員存入駕駛員檔案。
第四十八條 車輛行駛里程數已超過標準值,折舊已提足且喪失使用價值或維修費用高于其資產凈值時,車輛使用部門可申請車輛報廢。
第四十九條 車輛報廢申請由專用者本人或車輛使用部門填寫《車輛處置申請單》(詳見附件十五),經綜合管理辦公室、會計核算部審核,車輛使用部門主管領導、財務總監及總經理復核,報董事長審批。《車輛處置申請單》原件由財務部門留存。
第五十條 屬于車輛保管、使用不當,或責任事故等人為原因使車輛未到使用年限而丟失或導致提前報廢的,綜合管理辦公室應結合車輛行駛里程數及使用現狀出具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經董事長特準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第五十一條 報廢后的車輛按抵賬、變賣及廢棄的順序依次進行處理。綜合管理辦公室聯合會計核算部、車輛使用部門做出評估報告,提出處理建議并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所得收益由會計核算部入賬處理。
第五十二條 司機任職資格基本要求:身體健康,四肢健全,取得國家《機動車駕駛證》且實際操作熟練;無色盲、色弱,無嗅覺、聽覺及視覺障礙;無酗酒史,無交通肇事劣跡,無駕駛證被吊扣記錄等。由招聘部依據此基本條件按招聘程序擇優錄取。
第五十三條 新司機入職當日,車輛管理專員負責組織培訓,培訓至少包含以下內容:交通安全法規、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公司反違章禁令、車輛運行管理、員工手冊等。
第五十四條 新司機入職后7天內,車輛管理專員組織司機簽訂《駕駛員交通安全承諾書》(詳見附件十六),存入駕駛員檔案。對于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兩年以上的公司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兼職駕駛公車的,須由本人和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簽訂《駕駛員交通安全承諾書》后,方可在辦理公務時兼職駕駛公車。
第五十五條 司機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提高駕駛技術,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和學習,增強安全行車意識,確保行車安全。
第五十六條 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司機應注意以下事項:未經批準,不允許將公司車輛私自轉借(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允許公車私用;嚴禁把車輛交給未經批準的其他員工駕駛;嚴禁超速行駛和強行超車,避免因違章行車給公司帶來損失。
第五十七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要堅決做到“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一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嚴”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三勤”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車站和繁華路段時慢;“五掌握”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氣候變化情況、掌握所裝載貨物情況、掌握車、馬、行人的動態和兒童活動情況。
第五十八條 為保證交通安全、克服不良駕駛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發生,特對司機駕駛車輛做如下要求:
一、司機上車須系好安全帶,同時要求副駕駛座位乘客系好安全帶,否則不能出車。
二、行車期間,司機必須遵守交通規則,精力集中,避免超速行駛,嚴禁擅自搭載人員,嚴禁超員、超載行車。
三、司機在執行公務期間嚴禁喝酒,因酒后駕車發生事故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且永不續用。
四、行車中,水杯、書包等易滾動物品不得放在司機腳旁。駕駛中不得接打電話、查閱手機信息或其他資料。
第五十九條 為提高司機禮儀修養,對外展示良好形象,特對司機提出如下要求:
一、前往機場或火車站迎接首次見面或重要來客時,司機應手持接站牌,在客人抵達前10分鐘在接站口等候客人。
二、與乘客見面時,要保持良好精神狀態,面帶笑容,使用禮貌用語。
三、當乘客攜帶行李時,應主動幫助提拿行李物品,并根據行李大小和乘客意愿,決定是否將行李放置在后備箱內。
四、乘客上車時,要主動打開乘客所坐座位的車門,同時用手擋住車門上框,避免碰傷客人頭部。
五、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行車過程中,當乘客詢問路線、行程等相關事項時,應禮貌作答,為乘客創造一個寬松愉悅的乘車環境;但涉及公司業務及個人隱私等不屬司機職責范圍內的事務,司機不得外泄。
六、到達目的地時,司機應提醒乘客有無物品遺落在車上,并主動幫助乘客提拿行李。如發現物品遺忘在車上,要迅速設法歸還客人。
七、在沒有出車任務時,司機不得在公開、公共及辦公場所聚集吸煙、聊天、嬉鬧、賭博等。
第六十條 車輛管理專員負責司機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司機培訓、出勤管理、行車外派、行駛里程、車輛油耗、維修保養、衛生清潔、票據審核等,并做好車輛日常管理、檢查及登記工作。
第六十一條 嚴格落實車輛檢查制度,檢查結果作為司機月度考核及年終考評的依據。
一、車輛管理專員每天對車輛的清潔、《車輛行駛記錄表》填寫情況等進行檢查。
二、車輛管理專員對動用的機動車輛應做到出車前巡回檢查,收車后督促保養。每月對車輛安全和技術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司機每天必須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自查,保持車況良好,不開帶病車,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別要對轉向、制動、燈光、車輪、機油、水箱等影響安全行車的主要部位進行檢查,每三天至少檢查一次。
四、凡因日常保養維護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并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司機及車輛管理專員承擔責任和損失。
第六十二條 嚴格落實安全教育及培訓機制,提高司機的安全行車意識。
一、車輛管理專員負責組織司機每月26-30日召開工作例會,例會至少涵蓋以下內容:交通安全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安全行車教育、通報車輛管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要求、部署下個月的主要工作任務等。
二、車輛管理專員須將交通安全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進行上墻管理,要求司機熟知并切實遵照執行。安全教育工作要結合實際案例,做到人員、時間、內容三落實。司機必須人人參加,做到有記錄、有簽到,并將學習情況計入月度考核。
三、車輛管理專員每季度至少組織司機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考試,80分為及格線。未達標準的擇期安排司機補考,連續兩次考試不及格的,扣罰司機當月績效考核分5分。
第六十三條 車輛管理專員要按時完成車輛年檢及保險繳納工作,負責安排公司來賓及會議的用車。同時嚴格核查司機票據,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長途用車加油費等7天內要完成審核,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出,車輛管理專員承擔連帶管理責任。
第六十四條 為應急突發事件用車,綜合管理辦公室應于下班后預留機動車輛值班,以備緊急情況用車。司機值班時間冬、春季節為17:00-20:00;夏、秋季節為18:00-21:00。
第六十五條 為體現“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 ”,綜合管理辦公室以年度為單位組織開展優秀司機評選活動,并對當選的前三名進行表彰。條件不符合時獎項可以空缺。
第六十六條 優秀司機評選條件為:全年安全行駛無事故、無違章,駕駛技術嫻熟,車輛清潔、維護、保養到位,油耗控制得當,個人思想品德、作風紀律、服務態度、工作表現等成績較為突出,結合用人部門評價及司機互評結果綜合評選確定。
第六十七條 司機年度工作考評實行“一票否決制”,凡有一次月度考評分低于75分、或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違章超過3次/年的個人,不得參加優秀司機評選活動。
第六十八條 優秀司機的評比程序
一、由車輛管理專員組織參選司機于1月1日前填寫《優秀司機獎項申報表》(詳見附件十七)及上年度工作總結(內容需涵蓋車輛運行情況,包括清潔維保、安全駕駛、遵章行車、行駛里程、油耗標準、工作紀律等),向綜合管理辦公室進行申報。
二、綜合管理辦公室組織車輛使用部門、人力資源部聯合對申報人的業績進行審核,所得成績占總權重的75%;同時由綜合管理辦公室抽取司機對申報人工作表現進行互評,所得成績占總權重的25%。以上權重按審核部門及司機互評人數平均分配。
三、綜合管理辦公室主要從制度遵守情況、油耗數值、維修頻次、出車紀律等方面進行評價;車輛使用部門主要對有無虛假報票、所轄車輛是否存在費用超支、司機日常表現及出車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價;人力資源部主要對單月考核分數是否低于75分及入職后的整體表現進行評價。
四、通過綜合管理辦公室、車輛使用部門、人力資源部聯合審核及司機互評的,個人綜合成績超過80分且滿足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前三名申報人,由辦公室出具評選審核報告,上報總經理進行審批,獲批后將在oa上公示獲獎個人名單7天,期滿后無人提出異議的,擇當選為年度優秀司機。
第六十九條 優秀司機的獎勵辦法
對于當選的優秀司機,將優先獲得年度晉級及評先創優個人常設獎項的參評權。參評程序執行《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評先創優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第七十條 違反本《辦法》的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相關人員500至20xx元的經濟處罰,并視其情節嚴重程度處以警告、記過等處分。
一、未按《辦法》規定程序購置、維修、加油、投保車輛的。
二、未按規定用車或未經批準私自挪用車輛的。
三、未按規定辦理車輛調動、報廢手續的。
第七十一條 對于變賣車輛、惡意使用或破壞車輛、以及非法處置車輛者,責任人員須賠償車輛并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責任人20xx至5000元的經濟處罰,并處以警告、記過、降級、開除等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十二條 由于使用不當和沒有盡到維修、保養、保管義務,造成公司車輛損壞、丟失而導致車輛提前報廢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及責任大小,按車輛評估值扣除保險賠付額后的20%-50%對責任人進行處罰。不能確定損壞責任人的,由車輛管理專員、辦公室負責人、用車部門負責人按以上標準進行賠償。車輛評估值由會計核算部、辦公室聯合確定報總經理批復后生效。
第七十三條 司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一、服務態度較差,或不注意用語,被客人及員工投訴的,將給予責任人50至200元罰款,屢教不改超過三次者(含三次)將給予開除處理。
二、工作時間存在聚眾賭博等行為的,將給予責任人50至100元罰款,給予車輛管理專員50元罰款。
三、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等行為的,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罰。
四、車輛清潔情況較差,未達到第二十四條有關工作標準要求的,每發現一次給予責任人100元罰款,車輛管理專員50元罰款;累計超過三次者(含三次)司機工資降一檔處理。
第七十四條 司機因違規、違章、違法和其他個人行為,導致駕駛證、行車證、購置稅、通行證及車輛等遺失、吊扣、停駛、罰款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等一律由司機自行承擔。
第七十五條 未經公司批準,司機利用公車辦私事或擅自搭載人員,將對駕駛車輛人員給予100元至500元罰款。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不論保險公司賠償與否,所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第七十六條 司機在正常執行公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分類詳見附件十八)的,根據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除保險公司賠償以外,在事故處理完畢,公司內部按照以下規定對司機進行處罰:
一、輕微、一般事故:給予“記過”處分,一年內累計三次“記過”以上給予“辭退”處理。相應經濟處罰如下:
(一)負完全責任:扣直接責任人3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50%。
(二)負主要責任:扣直接責任人2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20%。
(三)負同等責任:扣直接責任人1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10%。
(四)負次要責任:扣直接責任人5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5%。
二、重大事故:如無亡人,且未受治安刑事處罰,給予責任人“記大過”處分,一年內累計兩次“記大過”給予“辭退”處理,并承擔相應經濟處罰:
(一)負全部責任:扣罰10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50%。
(二)負主要責任:扣罰8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20%。
(三)負同等責任:扣罰5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10%。
(四)負次要責任:扣罰3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5%。
(五)無事故責任:扣除司機月度績效分5分,且取消年度評優的資格。
(六)如有亡人,除承擔上述(一)-(五)款所述經濟責任及相應刑事責任外,公司將辭退該責任人并永不續用。
(七)負責任的事故單位,給予車輛管理專員及主管領導處200元罰款。
三、特大事故:公司將辭退該責任人并永不續用,并由責任人承擔刑事責任及相應經濟處罰:
(一)負全部責任:扣罰15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80%。
(二)負主要責任:扣罰10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50%。
(三)負同等責任:扣罰8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30%。
(四)負次要責任:扣罰500元,擔負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15%。
(五)無事故責任:扣罰300元。
(五)負責任的事故單位,給予車輛管理專員“記過”處分,并處500元罰款,給予主管領導300元罰款。
四、交警部門無法對事故定責的,公司的處罰決定按“負完全責任”的條款執行。
第七十七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駕駛不符合駕駛證準駕車型的車輛、把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人員駕駛及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的,扣罰責任人20xx元至5000元,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全部由責任人承擔;對專職司機予以辭退,對非專職司機給予行政“記過”一次,取消其駕駛公司車輛的資格。有人員傷亡的,除責任人接受司法處理、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責任人承擔外,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在辦理公務期間,對勸酒者及縱容駕駛員酒后駕車的負責人和參與者,分別處以200元罰款。
第七十八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出現隱瞞不報、弄虛作假及私自處理等情況,一切責任和修理費由駕駛人負責承擔。對于隱瞞不報者處以1000元罰款,對其單位負責人處以500元罰款,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權利。
第七十九條 司機存在虛報車號加私車燃油的,一經發現扣除其當月績效工資,將處與其所加燃油十倍的罰款。對違規亂加油的加油站,一經發現即堅決終止與其業務往來,由辦公室重新選定加油站點。
第八十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無論公務、出差、回家(包括節假日期間駕車),均須將車輛停放到指定地點或車庫及其他安全的停車地點,未按規定停放造成車輛損壞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承擔,并扣罰責任人600元罰款。造成車輛丟失的,工作原因按車輛評估值(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后)30%賠償;非工作原因按車輛評估值(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后)100%賠償;特殊情況需另行處理的,須報董事長批準。
第八十一條 車輛管理專員負責司機及車輛的日常管理工作,例行檢查必須有參加人員、時間、地點、內容、檢查處理情況的詳細記錄,車輛管理專員未能按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使檢查與管理權的,辦公室主任每發現一次,扣罰車輛管理專員50元罰款,當年累計超過三次者(含三次)月度績效工資降一檔處理。
第八十二條 各公司在不違背本《辦法》的前提下,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相關實施細則,但須向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八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綜合管理辦公室。
車隊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辦公室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并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妥善處理。
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并逐級上報。
四、發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
五、辦公室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臺帳,并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聘的重要依據。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依照勞動合同法,嚴格客運駕駛人錄用條件;
第三條、統一錄用程序,對客運駕駛人進行面試;
第六條、客運駕駛人的信息錄入企業動態監控平臺(或監控端);
第七條、對有以下違法行為的駕駛人不得聘用其駕駛客運車輛:
(1)、對三年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2)、交通違法記分有滿分記錄的;
(3)、有酒后駕駛違法記錄的;
(4)、有超員20%違法記錄的;
(5)、有超速50%違法記錄的;
(6)、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加強駕駛員及公司車輛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初選: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適時招聘駕駛員,應聘者需如實填寫有關招聘表格,并提供相關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公司從報名者當中進行初選。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工作態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門進行考核、選聘。
3、簽訂上崗責任書:競聘上的駕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4、新聘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安全獎、出車補貼和年終獎金組成。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獎每月300元,駕駛員當月無交通安全事故發全獎,若有一次責任事故,當月安全獎取消,若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責任事故,則取消全年安全獎,且公司有權解聘駕駛員;出車補貼按《鼎成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計發;年終獎金按照公司當年經營效益確定。
1、機關機動車輛由行政部負責派遣調度,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派遣。公司領導急用車可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凡公司領導直接安排用車的,駕駛員在出車前或到達目的地時必須向公司行政部說明車輛去向。
2、公司領導、部門經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符合車輛使用范圍的工作用車,由使用者提出申請,行政部簽發《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后方能出車,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行政部聯系,事后補齊調車手續。
3、《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是考核司機工作量、報銷差旅費、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的憑據。乘車者用車后在《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上簽字。
4、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用車,沒有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車輛使用及保養、保管情況。
5、駕駛員若有事請假或休假,應將車鑰匙交于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計。
1、車輛用油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行政部車管人員按車建立燃油臺帳,據實登記加油數量。擅自加油不予報銷。
2、做好車輛加油的監控工作,行政部車管人員每月按派車單根據出車行程和單車百公里耗油計算出單車耗油量,凡超出范圍發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擔。
3、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憑《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由車管人員審查記入臺帳,行政部經理初審,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1、復印存檔: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2、登記建檔: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1、以《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2、洗車費以30元/月固定計發。
3、報銷清單填好后送行政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行政部經理同意,方可維修。
2、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報公司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維修。
3、車輛大、中修:駕駛員應于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范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將車輛修理費發生額進行統計。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2、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嚴禁司機酒后駕駛,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有疾病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3、平時做好車輛檢修,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按規定配備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行政部。并立即通知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7、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8、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
全部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
主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
同等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2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
次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1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2、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3、遵章守紀行車,決不酒后駕車。
4、厲行節約,在修理、用油、用車上不弄虛作假。
5、不得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
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促進企業公車公營持續、穩步發展,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駕駛員,是指在我司從事公營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其定員經公司人事部門核準,各單位具體負責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年齡在45周歲以下,思想道德品質好,身體狀況符合就業要求。
第四條有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持有相應執業證件。
第五條無重大特大責任事故記錄及信譽質量不良記錄,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
第六條交納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依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可扣罰違反規定者的信譽質量保證金,并應及時補足。
第七條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發放內部準駕證。
第八條聘用駕駛員實行試用期半個月,試用期滿,無不良記錄者,簽訂聘用合同。繼續工作的,一年續簽一次;續簽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除自行承擔依法處罰外,公司另行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元/次: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合法、文明駕駛。
2、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上述證件,不準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3、嚴禁穿拖鞋、酒后駕車、吃東西、閑談,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觀看電視。
4、嚴禁駕駛帶病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行駛,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嚴禁疲勞駕車。
5、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上下旅客,門未關好不得運行。
6、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
7、車輛進庫加油時,駕駛員應向旅客宣傳不準吸煙和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8、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好標志,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
9、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公司的安排和處理。
10、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出車會、安全活動及會議等,不得無故缺席。
第十條駕駛員工作規范及要求:
一、車輛發車前。
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著裝整潔,不留胡須,佩戴證章),檢查各項運行證件。
2、檢查車輛狀況是否良好、有效,符合應班條件。
3、按規定提前30分鐘到調度室應班,聽取道路運行條件介紹。
4、按時進入發車位,上車前5分鐘開啟空調,迎候旅客上車。
二、旅客上車時。
1、協助旅客、行包員裝好行包,協查“三品”。
2、協助站務員維持旅客上車秩序及驗票,扶老攜幼。
3、協助乘務員清點旅客人數,行包件數。
三、發車時。
1、關好行李倉和車門,檢查車內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觀察旅客是否坐好,發動車輛,觀察車輛周邊環境,聽候發車命令和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鳴號起步。
四、車輛運行中:
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規定速度和營運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開車,不開斗氣車、“英雄車。
2、不得與人閑談,不得吸煙,喝飲料、吃零食,不準與乘客爭吵。
3、嚴禁私帶旅客、貨物,嚴禁自己親屬、朋友無票乘車,違者,視同違約,按規定扣繳信譽質量保證金直至辭退。
4、如遇車輛發生故障、路阻或出險時,應協助乘務員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積極組織搶險和救護傷員,并及時與車站聯系接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和處理。
5、如遇旅客急病,應協助乘務員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醫。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應會同乘務員發動旅客,巧妙周旋,就近報警,不得莽撞蠻干。
五、車輛到站后:
1、協助旅客領取行李并與乘務員核對品名票號,辦好托運物品交接手續,檢查車內有無遺失物品。
2、完成行車任務后,應將車輛進行回場后的清洗例檢工作,完畢后將車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第二天該車輛的完好運行。
3、向運調部門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路單、班線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寫班車運行日志,參加班后會,接受次日工作任務。
4、如當天已完成行車任務,盡快對車輛各系統、部件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盡快排除,盡早通知調度室另行安排車輛頂班,嚴禁病車行駛。
第十一條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熟悉道路客運規章制度和班線里程、車況路況,班次時序、停靠站點,以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要求和標準。
第十二條服從車站現場調度,認真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正點安全運行,不得脫班誤點。
第十三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私,不得敲詐勒索旅客,不得私帶旅客和貨物。
第十四條主動為旅客排擾解難,不得講粗話、臟話和旅客爭執。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規定,無條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條注重個人儀表,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敢于與車匪路霸等不良現象作斗爭。
第十七條駕駛員的工資薪酬由底薪、計件工資及獎勵的工資組成。
1、底薪標準:社會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按出車班次計算,具體標準各單位制定后報公司批準執行。
4、工作中違反安全、運輸有關管理規定,按市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5、受到報紙、電臺、電視臺表揚的,每次獎50元。
第十八條人為原因,造成機損事故的,扣罰信譽保證金xx元,情節嚴重的,其保證金作違約金予以全額扣繳:
第十九條發生行車事故的,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外,其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50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條月度內安全違規處罰達到3次,年度內發生同責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輕微事故兩起以上的給予解聘。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后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布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后,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樹立良好的服務思想和職業道德,做到聽從指揮、服從調派、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二、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技術性能,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做到隨派隨出。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不脫崗串崗。
四、嚴禁公車私用、私自出車和酒后開車。
五、負責做好車輛夜間停放入庫等安全工作。
六、認真填寫行車、油耗、保養、維修記錄,做好車輛的出勤登記、考核。做好車輛年度審驗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促進企業公車公營持續、穩步發展,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駕駛員,是指在我司從事公營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其定員經公司人事部門核準,各單位具體負責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駕駛員招聘。
第三條年齡在45周歲以下,思想道德品質好,身體狀況符合就業要求。
第四條有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持有相應執業證件。
第五條無重大特大責任事故記錄及信譽質量不良記錄,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
第六條交納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依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可扣罰違反規定者的信譽質量保證金,并應及時補足。
第七條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發放內部準駕證。
第八條聘用駕駛員實行試用期半個月,試用期滿,無不良記錄者,簽訂聘用合同。繼續工作的,一年續簽一次;續簽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第三章行車安全管理違規處罰規定。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除自行承擔依法處罰外,公司另行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元/次: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合法、文明駕駛。
2、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上述證件,不準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3、嚴禁穿拖鞋、酒后駕車、吃東西、閑談,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觀看電視。
4、嚴禁駕駛帶病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行駛,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嚴禁疲勞駕車。
5、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上下旅客,門未關好不得運行。
6、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
7、車輛進庫加油時,駕駛員應向旅客宣傳不準吸煙和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8、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好標志,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
9、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公司的安排和處理。
10、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出車會、安全活動及會議等,不得無故缺席。
第四章駕駛員工作規范與要求。
第十條駕駛員工作規范及要求:
一、車輛發車前。
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著裝整潔,不留胡須,佩戴證章),檢查各項運行證件。
2、檢查車輛狀況是否良好、有效,符合應班條件。
3、按規定提前30分鐘到調度室應班,聽取道路運行條件介紹。
4、按時進入發車位,上車前5分鐘開啟空調,迎候旅客上車。
二、旅客上車時。
1、協助旅客、行包員裝好行包,協查“三品”。
2、協助站務員維持旅客上車秩序及驗票,扶老攜幼。
3、協助乘務員清點旅客人數,行包件數。
三、發車時。
1、關好行李倉和車門,檢查車內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觀察旅客是否坐好,發動車輛,觀察車輛周邊環境,聽候發車命令和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鳴號起步。
四、車輛運行中:
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規定速度和營運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開車,不開斗氣車、“英雄車。
2、不得與人閑談,不得吸煙,喝飲料、吃零食,不準與乘客爭吵。
3、嚴禁私帶旅客、貨物,嚴禁自己親屬、朋友無票乘車,違者,視同違約,按規定扣繳信譽質量保證金直至辭退。
4、如遇車輛發生故障、路阻或出險時,應協助乘務員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積極組織搶險和救護傷員,并及時與車站聯系接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和處理。
5、如遇旅客急病,應協助乘務員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醫。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應會同乘務員發動旅客,巧妙周旋,就近報警,不得莽撞蠻干。
五、車輛到站后:
1、協助旅客領取行李并與乘務員核對品名票號,辦好托運物品交接手續,檢查車內有無遺失物品。
2、完成行車任務后,應將車輛進行回場后的清洗例檢工作,完畢后將車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第二天該車輛的完好運行。
3、向運調部門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路單、班線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寫班車運行日志,參加班后會,接受次日工作任務。
4、如當天已完成行車任務,盡快對車輛各系統、部件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盡快排除,盡早通知調度室另行安排車輛頂班,嚴禁病車行駛。
第十一條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熟悉道路客運規章制度和班線里程、車況路況,班次時序、停靠站點,以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要求和標準。
第十二條服從車站現場調度,認真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正點安全運行,不得脫班誤點。
第十三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私,不得敲詐勒索旅客,不得私帶旅客和貨物。
第十四條主動為旅客排擾解難,不得講粗話、臟話和旅客爭執。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市公司稽查管理若干規定,無條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條注重個人儀表,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敢于與車匪路霸等不良現象作斗爭。
第六章駕駛員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駕駛員的工資薪酬由底薪、計件工資及獎勵的工資組成。
1、底薪標準:社會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按出車班次計算,具體標準各單位制定后報公司批準執行。
4、工作中違反安全、運輸有關管理規定,按市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5、受到報紙、電臺、電視臺表揚的,每次獎50元。
第十八條人為原因,造成機損事故的,扣罰信譽保證金2019元,情節嚴重的,其保證金作違約金予以全額扣繳:
第十九條發生行車事故的,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外,其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50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條月度內安全違規處罰達到3次,年度內發生同責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輕微事故兩起以上的給予解聘。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一、客運公營駕駛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聘。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年滿25周歲以上,51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營運駕駛從業資格證書,有內部準駕證,在我司從事駕駛工作三年以上,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駕駛員。
二、雙眼裸視達1.2以上,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前科,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經審查合格者。
四、所聘駕駛員按組織人事部規定的人數,經安全處會同交警部門進行樁考、路車考試合格,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簽訂聘用合同經培訓后方可上崗,所有聘用駕駛員的編仍放在原單位。
五、聘用駕駛員須交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不計息)。
六、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公司《客運公營駕駛員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第一條公司小車由行政部公室負責調度,以滿足公司接送客戶及公司各部負責人外出辦事需要。
第二條小車的使用申請需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方有效。申請單須提前2小時報行政部,以利于同地點合并用車,否則不予派車。以下情況一般不得審批用小車:。
1、一般人員出差辦事;。
2、采購員外出采購;。
3、各類人員因私外出。
第三條以下情況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期間,由行政部經理代簽):。
1、當本公司車輛調用不夠,需借車用時;。
2、長途用車(杭州、杭州地區以外);。
3、在不影響公用前提下,各類私人用車;。
4、公司試用合同工以上員工結婚用車;(每人1輛,半天內)。
5、公司員工喪事送花圈用車;。
6、公司員工傷、病、孕去醫院用車(原則上優先考慮用車)。
第四條小車的簽發使用:。
1、小車出門一律憑小車出車單;。
2、小車單應為一式三聯,一聯為出門聯;二聯為結算聯(平時存司機處);三聯為行政部存檔務查聯。
4、公司嚴厲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用。
第五條小車駕駛員的考核:。
第六條各類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正大門:上午8時至下午5時準許一切載貨用的機動車輛(包括貨用汽車、三卡、手扶拖拉機、鏟車等)和人力車的進出,但需填寫進出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一切人員進出。
第八條經警人員有權對所有進出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
第十條本制度適用于____有限公司。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并遵守本公司的其它相關規定。
第二條正常情況下接送總上下班,及公司部分員工外出活動。
第三條直營店鋪的送貨、退貨、調貨等。
第四條特許客戶的接送及接收貨品。
第五條積極配合公司各項用車安排(臨時性的出車安排)。
第一條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和正常運行。
第二條出車在外或車輛歸來停放車輛,要注意選取停車地點和位置,避免車輛刮傷等不必要的損失。
第三條各個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事先填寫“用車申請”,經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出車。
第四條車輛產生的費用,須持有效票椐,與出車記錄在行政部核對后,在財務報銷。
第一條針對本職位的特殊性,工作時間和其它職位不同,正常情況早上9點上班,下班按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條下班在晚8點以后時給補休1小時,次日可10點上班。下班在晚上10點以后給補休2小時,次日可11點上班。
第三條下班在0點以后除給補貼30元外另給補休2個小時,次日可上午11點上班。如公司無法安排休息的按加班2小時計算。如零晨1點后除補貼30元外另給補休一上午,次日可以下午1點上班,如公司無法安排休息的按加班一上午計算。次日到行政部匯報申請,并有用車當事人簽字,行政部存檔,月底匯總,在當月工資里體現。
第四條公休日如有上班以調休為主,如公司在三個月內無法安排調休按加班計算。出車時間和收車時間由當事人簽字確認。
第五條由于公司實際需要,駕駛員提前上班,則可根據提前上班時長,進行相應提前下班。如:每周兩次出車拉豬肉,按早上6點上班計算,可提前三小時下班。
第六條駕駛員無論在上班時間內還是下班后,必須聽從出車安排。(如下班后或者休息期間,因公司緊急情況出車按加班處理)。
第七條平日駕駛員不出車情況下可以在辦公室休息或輔助辦公室進行相應工作。
第一條除日常正常用車外,公司其他人員不得無故使用公車。
第二條因公需要用車,公司人員需填寫《用車申請單》,經公司。
批準后方可用車;若情況緊急,可在使用車輛后補辦用車申請程序。
第一條如有違章罰款情況,此款項由當班駕駛員承擔,如半年內沒有任何罰單和事故獎金300元。一年內沒出現任何罰單和事故獎金700元。
第二條隨著公司業務拓展,當日拉送貨物量較大,公司將制定固定拉送趟數,超出部分將進行相應金額獎勵,金額按具體情況而定。此項獎勵與特殊補貼部分不予重疊。
第三條若有較長時間出差情況,公司將以年度或半年度時間期限,就實際里程數進行相應金額獎勵,金額按具體情況而定。
如本績效與公司其它政策沖突的按本績效執行。
用車申請單。
申請部門:xx年xx月xx日。
駕駛員管理制度
1、分公司所屬各隊對所有短期合同駕駛員,應視同本單位正式駕駛員,納入安全管理范圍,并建立駕駛員安全行車檔案。
2、各隊要與短期合同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保證書,內容要根據運營特點盡量全面,并及時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3、各隊要定期對短期合同駕駛員進行教育、檢查、分析排摸。對違反安全行車管理規定、違章、違紀和事故駕駛員,應根據情節做出嚴肅處理,并書面報分公司安全部門備案。
4、各隊對短期合同駕駛員實行干部安全教育承包責任制,每月直接見面談話,并有記錄,內容要詳實可信。
5、短期合同駕駛員從參加運營起,累計安全行車公里,其獎勵和處罰按分公司規定執行。
駕駛員管理制度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制度公司將無法發展,為了進一步規范貨運物流安全管理,特制定貨運物流司機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月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每次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公司指定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公司廠區,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裝卸貨物,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廠區,均要遵守廠區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5公里/小時,若在客戶/供應商處裝卸貨物,也必須遵守對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并按公司規定處罰,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車7:00之前出發),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否則,按公司規定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客戶/供應商提出要小費、吃飯等,不得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路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票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客戶/供應商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對送貨回公司后不及時將對方簽字票據交制單員處的(特殊情況除外),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下午私自提前休息而不裝早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在工作時間穿拖鞋或不穿上衣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客戶處裝卸時不注意觀察貨物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司機須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安排出車,若出現挑肥揀瘦或有車不出,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依據天氣情況,加蓋蓬布,保護所載貨物,杜絕打濕貨物,若發現或被客戶投訴,由司機全額賠償。
17、客戶要求的退貨的,必須及時與業務員聯系,同意后方可退回,未經業務員同意,擅自將客戶退貨拉的,由駕駛員承擔所有損失。
18、關于墊板,公司要求按墊板發出量的80%回收,少回收1張扣5元,多回收1張獎5元。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公司不予報銷,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在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車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8)酒后駕駛。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月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以及產值獎,月底時一次性獎勵司機,以作鼓勵。獎勵方法:
1)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獎勵100元;
2)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交通處罰,獎勵300元;
3)月運輸總量達100車以上獎100元。
4)月運輸總量達110車以上獎200元。
5)月運輸總量達120車以上獎500元。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
3)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0元以上,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0%罰款。
4)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根據車型,拉5件40元/車;
拉6件41元/車;
拉7件以上(含7件)42元/。
以上條款,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觸犯以上條款將按章論處,不得有誤。
成都林新板材有限公司物流部。
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批準:審核:制定:日期:日期:日期:
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維護項目部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確保人們的生命安全及財產免受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工程使用車輛必須安全裝置完善可靠、車況良好。
三、車輛必須經常進行檢查(主要檢查方向、制動、、剎車、燈光、喇叭、雨刮器及外部螺栓)、在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危及交通安全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行駛。
四、車輛做好定期維護、保養;按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做好車輛年檢。
五、車輛裝載超高超長,應做好安全標志;車輛運輸爆破器材、易燃物品時,應嚴格遵守《安規》相關規定。
六、車輛備有滅火裝置,并配備常用車輛維修工具,以便及時處理普通車輛故障。
七、凡在項目部工作的駕駛員(包括合同駕駛員)均必須遵守有關行車的安全法令、交通管理規則及本辦法的規定;必須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并實行簽名制度。
八、聘請外單位駕駛員,必須有駕駛執照,且只能開執照規定范圍以內的車輛。
九、嚴禁無執照開車,私自開車、私自教練和私自將車交外單位人員駕駛(包括有執照人員)。
十、不得私自帶人載貨。
十一、施工現場的便道、便橋及危險地段,首先要查看,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通行。
十二、實習司機一律不得在便道、便橋及危險地段駕駛。
十三、駕駛員有權拒絕違章行車,若強令違章行車,則強令者負主要責任。
十四、駕駛員或有關人員有違反以上規定者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外,項目部要給予一定的經濟懲罰。
十五、一年內同一駕駛員,連續發生二次人身重傷及以上交通事故,不論是企內、企外人員,其責任是次要及以上責任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下崗一年,情節嚴重的調離駕駛崗位。
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了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增強駕駛員的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明確各方的責權利,更好地開源節流,提高經濟效益,特訂如下制度。
1、持有a2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2、有三年以上大貨駕駛經驗,無違章和交通事故記錄。
3、身體健康,視力良好,無慢性病和傳染病。
4、試用期10天,只給生活費不計工資。
1、駕駛員必須服從公司統一管理,統一安排調配。
2、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
3、對所駕車輛必須認真負責,及時對車輛進行然油、機油、電路等常規檢查,確保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態。
4、努力降低成本,節約開支,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
5、做到車輛隨時檢修無故障,全年安全無事故。
1、對所有車輛實行季度安全獎勵,凡未出現大小安全事故的“前四后八”駕駛員獎200元,“后八輪”駕駛員獎100元。
2、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駕駛員另行獎勵。
1、因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可預見而疏忽造成的大小事故,按全部損失費經保險賠付后的差額部分由責任人自行負擔15%,如果全部損失費不足三千元,在公司不報保險賠償的情況下,由責任人自行負擔10%,該兩項必須扣除責任人當月工資,不得在總收入中抵扣。
2、對方責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對方賠償金計該車收入,但要取消當事人安全季獎。雙方責任事故除按第一款承擔責任外,同時取消安全季獎。
3、不可抗拒的和意外的安全事故另行處理。
4、違章駕駛或酒后駕車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并處罰金50至200元。
5、駕駛員必須隨時保持通訊聯絡,如果手機關機或不服從安排管理和調配,每次罰款20至100元。
6、車輛臨時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通知公司主管人員記錄在案,并在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司機必須留守現場,確保零配件更換到位,并在修理單上核實簽字,否則不予報賬。在本市外任何地方發生故障都必須先請示公司主管,許可后方可修理。并現場核實零配件價格及工價等情況,盡量節約開支。不經許可不予報賬。
7、車輛停運時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區域,不準擅自亂停亂放,違者每次罰款50元。
8、不準將車輛交給非本司安排的無關人員操作,違者每次罰款20元。如果無關人員操作發生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司機與肇事者共同承擔。
9、嚴禁司機暗中私自拉貨中飽私囊,內外勾結盜油,與修理工串通以少報多,一經發現除追回贓款外并處兩倍罰金。
10、司機在外違章駕駛造成的罰款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本人婚假7天不扣工資,親屬“紅喜”事假一天不扣工資。
2、嫡親長輩“白喜”事假三天不扣工資,一般親屬“白喜”一天不扣工資。超過者或其它事假每天扣工資100元。
3、以上工資專指保底工資部分,毛收入提成則歸代班司機所有。但其代班司機的收入計入該車賬戶。
無特殊情況盡量保證每月十五日發放。以上六條從公布之日起執行。請公司全體成員共同遵守。
飛鴻物流公司。
20xx年4月1日。
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規范駕駛員行車安全,進一步完善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管理,結合實際,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駕駛員檔案設置一人一檔(內含駕駛員檔案本一本、檔案袋一個),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司車輛駕駛員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正確、認真、如實填寫檔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錯誤填寫。
二、駕駛員檔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車輛駕駛員檔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駕駛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使用的主動權,正確真實的掌握駕駛員日常動態及操作技能,合理運用科學管理手段,確保生產安全。同時,也是考核基層駕駛員管理工作的依據。
三、駕駛員檔案的使用說明。
1、駕駛員檔案是由系統的記錄駕駛員自報名、應聘、培訓及投入使用起,至駕駛員離開本公司(不含內部調動)為止的整個過程。
2、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填寫駕駛員檔案資料,公司安全員必須要認真、如實地做好駕駛員資料的填寫工作;公司在做好駕駛員基礎檔案資料建設的同時,也要掌握駕駛員日常安全生產的第一手資料,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駕駛員,要及時予以辭退。
3、駕駛員求職審批表是記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如駕駛員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簡歷等),為公司招聘、培訓、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學、準確地依據。
4、駕駛員招聘、培訓考試表是記錄駕駛員從招聘、培訓至上崗的全過程,通過基礎操作的考核,準確地反映駕駛員的基本技能、特點、駕駛作風等情況。
5、安全行車責任書是在駕駛員上崗前簽訂的,目的是是廣大駕駛員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
6、安全行車記錄表主要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駛里程、累計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安全駕駛情況等。
7、表揚、獎勵情況記錄表及違章、投訴記錄表是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現的差異而獲得的表揚、獎勵或批評、處罰等情況,目的在于準確地掌握駕駛員的工作作風、駕駛技能,為安全生產管理提供準確地依據。
8、交通事故記錄表是記錄駕駛員在職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資料,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駕駛技術水平及駕駛作風,杜絕事故苗頭,確保安全行車。
9、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在年審結束后要及時復印存檔,保證駕駛員證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駕駛員檔案資料的保存期為駕駛員在職期間的整個過程,即以駕駛員招聘、培訓、錄用至離開本公司為止。
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西安供電公司關于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規定,落實車輛駕駛責任到個人,提高各車輛駕駛員工作積級性,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內容如下:
1.原則上每輛車至少配備1名以上兼職駕駛員,擔任兼職駕駛員的申請條件是:持有相應駕照;駕齡必須滿2年以上;身體健康;駕駛技術熟練。
2.兼職駕駛員主要負責車輛日常檢查、保養、維修、車輛審驗等管理維護工作,確保車況良好,出行安全。
3.兼職駕駛員有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和活動的責任、義務,安全教育學習活動由汽車班負責組織,每年度不得少于二次,任何兼職駕駛員不得無故缺席,綜合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
3.如嚴禁公車私用,凡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損失均由當事兼職駕駛員承擔。
4.嚴禁酒后駕駛公司車輛,凡因酒后駕駛公司車輛據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由當事兼職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5.每輛車每月給予兼職補貼,補貼標準為每車每月300元整。
6.為鼓勵駕駛員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每年特設安全行車獎,凡當年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未發生交通事故和違章記錄且車輛維修、保養中無人為損壞班站,年底一次性給予20xx元安全行車獎勵。當年如發生交通事故、違章或車輛由于兼職駕駛員責任心不到位發生人為損壞的,安全行車獎將不予發放。
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為切實加強駕駛員管理,嚴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交通安全,根據《xx縣工商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制訂本制度。
二、駕駛員要認真學習,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安全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三、嚴禁開病車上路。根據車輛保養規定,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出車前重點檢查剎車、轉向、機油、汽油、傳動、燈光、輪胎氣壓等,發動車輛查看各儀表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清除和維修。未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每次處罰駕駛員100元。
四、駕駛員應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容車貌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有序,上班時間應在司機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崗。
五、駕駛員每次出車應按要求做好出車記錄。詳細登記出車時間、起止地點、里程、用車人、事由等并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六、駕駛員每月應將《派車單》、車輛購置的物品、行駛里程、通行費進行統計,報后勤中心核對備案,并予以公布。
七、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安排調度派車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應。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對駕駛員每次罰款100元,并根據情節、造成的后果等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八、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員必須注重休息,平時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時刻待命出車。
九、嚴禁駕駛員開英雄車、霸王車和斗氣車,做到禮貌行駛和文明開車。
十、嚴禁酒后駕車。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一律不得飲酒,酒后駕車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并且由此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應負全部責任。
十一、未經批準,嚴禁駕駛員擅自改變行車路線、私自駕車外出和將所駕車輛交他人駕駛。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如果期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或轉借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二、嚴禁緩報、瞞報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現交通事故,應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和機關車輛管理員報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駕駛員負70%以上(含70%)責任的,駕駛員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總額的10%。一年內連續發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發生一次損失在1萬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負主要責任或同等責任等按比例計算損失費),駕駛員今后一律不許駕公車。
十三、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車輛發生交通違章罰款、扣分,由駕駛員本人到交警隊接受處罰,罰款、扣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十四、局領導因公到外地學習、參觀、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間,其駕駛員要按時上班,服從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調派,否則,按無故曠工處理。
十五、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實施,原有關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