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汽車運輸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運輸項目:________________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煤炭
1、運輸路線:________________興隆煤礦_____育才煤礦_____納林塔煤礦_____多經站臺。
2、運輸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3、運輸價格:________________每噸24元(不含運輸稅票)
4、以當前市場油價為基礎,油價漲跌價格相應調整,(補油差)。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________________煤礦各種大型檢查及當地政府各項通知等),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2日視為正常,超出規定時間,每日每臺車輛補償1000元。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協調運輸道路周邊關系。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甲方必須在4日內安排乙方車輛裝車,超出規定時間內甲方賠償乙方每日每臺車輛1000.00元(除自然災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臺車輛20__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說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復印件)。
9、乙方保證日內到達車輛臺,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甲方驗收后,乙方提供支付運費的所有票據,到甲方結算支付運費。
2、乙方應出具磅單及運輸發生的所有費用票據,作為運費的結算依據,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3、結算時間:________________每日早9.00點前交前日運輸費用票據,每日17.00點結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除節假日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六、啟動資金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運輸地點后,甲方支付給乙方每臺車輛3000.00元,做為乙方車輛啟動資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運輸每臺車輛的啟動資金3000.00元。
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后,甲方必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車輛的啟動資金每臺車輛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啟動資金,甲方賠償乙方每臺車輛的往返的實際全部費用的兩倍。
4、甲方扣除乙方啟動資金每臺車輛1000.00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輛運費的10%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九、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小汽車運輸合同篇二
甲方(托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小汽車運輸合同篇三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汽車運輸合同篇四
甲方(托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駕駛證編號:
車牌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貨物運輸等問題 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從月日至本次運輸貨物卸車完成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
貨物運輸名稱:
數量:
價值:
運費:
到貨地點:
收貨人:
運輸期限: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 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或收取貨款,在返回后,應將其收取的貨款或收 獲憑證及時交付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交付承運的貨物負有安全保護義務,若運輸途中發生貨物被盜、毀損、雨淋等,乙方應 承擔賠償責任。
5、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運輸費用運輸完畢一次性結清。
六、由于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雙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未經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抵觸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每份協議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貨聯系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經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托由 (以下簡稱乙方)從奇瑞配套供應商(以下簡稱丙方)處運輸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的汽配零部件運輸及相關工作。甲方與丙方就執行與乙方的運輸及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簽訂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第二條 包 裝
1. 丙方的包裝應符合甲方的《包裝認可協議》。
2. 乙方對甲方與丙方的《包裝認可協議》進行確認。
3. 只有經過三方共同確認的包裝后,運輸事務才可執行。
4. 經三方確認的產品包裝,未經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經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裝,由此造成帳物混亂或增加的管理等費用一切由丙方負責;若包裝協議需更改,產生費用增減,由甲方和丙方協商解決。重新簽訂新的《包裝認可協議》。
第三條 到貨計劃
1. 丙方執行甲方原有采購計劃進行備貨。
2. 具體計劃由甲方和丙方商討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貨,即甲方發出看板需求由乙方傳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進行發貨。
3.如出現新的供貨方式的變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 到貨與驗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貨物發出后,應隨附供貨清單、出廠檢驗單(含合格證或檢驗合格章)、提貨單、附帶看板給甲方,作為甲方收貨或辦理貨物入庫的依據。
3. 甲方在收到貨物后及時根據供貨清單對乙方貨物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檢驗,辦理收貨手續。如實收貨物與發貨清單相符,甲方在供貨清單上簽字蓋章認可,作為對帳憑證及甲方付款的依據之一。如沒有免檢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貨物兩個小時內進行檢驗,該貨物合格后交付。否則,在下次乙方運輸返回時帶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 如實收貨物(含內包裝數量)與供貨清單不相符或有錯裝、缺件、不合格等現象,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乙方、丙方應保證甲方的生產線正常運行。
第五條 運輸
1. 乙方保證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運輸車型及車輛裝備的要求
2. 乙方保證運輸使用車輛的整潔與衛生。
3. 乙方保證執行甲方規劃的外部運輸路線。
4. 甲、乙、丙方將每月記錄的運輸數據進行核實,以便費用的結算。具體運輸數據包括:每日/每月的運輸頻次明細(單向行程)、運輸總天數(天當日按8時至次日8時計算)。
5. 對由于乙方運輸不善或未按甲方規定運輸引起任何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服 務
1. 甲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2. 丙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3. 本著對甲方和丙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原則,乙方可以提供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
4. 乙方無償提供因為零部件質量問題產生的緊急運輸,丙方無條件配合,以保證甲方生產線的正常生產。
5. 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其服務費用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 三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根據庫存和生產計劃對丙方下發《供貨計劃》,以便確保丙方的生產順利、庫存合理。
2. 甲方保證按照到貨批次,對貨物進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責任把供貨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返饋給乙方。
4. 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5. 甲方負責看板需求信息的發出,并對看板的流失負責解決。
6. 甲方負責解決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責任糾紛。
7. 甲方負責發出緊急運輸信息的發出。
8. 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9. 甲方對乙方與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評價。
乙方責任:
1. 嚴格保證產品運輸過程中的質量,運輸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損失。
2. 承擔從丙方發貨到甲方入庫前貨物數量差異的責任。
3. 保證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數量、準時完成自己的運輸服務。
4. 承擔因運輸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甲方生產線每停線一分鐘罰款5000元計算。
5. 負責看板的傳遞以及其傳輸過程中流失責任。
6. 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7. 負責承擔甲方產生的緊急運輸。
8. 不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乙方應償付丙方違約金 5000 元/次,同時甲、丙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丙方責任:
1. 負責產品的包裝質量。
2. 負責開具《供貨清單》,為清單的正確性負責。
3. 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4 . 承擔因合作、裝卸不及時等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每停線一分鐘罰款5000元計算。
5. 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6. 無條件承擔緊急運輸的配合工作。
7. 承擔對乙方服務質量的考核。
第八條 運輸收費標準
一、 本地的短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短途)
1、 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元 /月 (一月26個工作日)。
2、 如果有一個月的工作日非標準的26日,增減的天數按 /日的標準在月費用上增減。
3、乙方的運輸費用由丙方:
共同承擔。
(附運輸費用分攤標準)
4、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為當月1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5、甲方不介入費用的收取與分攤。
二、上海等地的長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長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元/次
2、乙方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為當月15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4、甲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
5、甲方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6、甲方的運輸費用從當月的丙方的貨款中扣除。
第九條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對甲方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一次處理。
2. 甲方負責將丙方裝配不合格件統計,出具《不合格退貨單》,由丙方確認或丙方授權乙方確認。
3. 經過丙方確認或乙方確認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裝載與乙方的運輸車上,運至丙方,不在單獨組織運輸,不合格品的返回運輸乙方不計算費用。
4. 對沒有免檢的零部件出現質檢不合格的產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時,及時帶回。
5. 其他因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與丙方雙方另行解決。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 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對于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10日內立即將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續時間以及事故的影響通知給另兩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一條 爭 議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效,三方同意提請在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期限
1、未作說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為準。
2、本合同一經三方簽字立即生效。
(a)乙方在報價、服務和運輸過程中有欺詐行為;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違約通知的7天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為;
(f)針對協議所述產品而言,乙方從事非法、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為。
(2)一旦本協議終止:本協議一經終止,所有一方所欠對方金額(雙方有爭議的款項除外)都應結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為上述付款的規定。
(3)本協議可在每次規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動續延6個月,除非一方在該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兩方發出終止通知。否則連續多次,本協議為是一個固定期限的協議。
第十三條 其 他
1. 三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乙方應自費獲得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有必要的政府批準,許可和登記,并且經要求應把上述有關復印件提供給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將繼續生意興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將不會同其有理由認為或懷疑任何從事非法或不道德經營的承包商、批發商、代理人、客戶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來。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政府官員、政治團體官員或政治團體或其候選人提供、許諾或支付任何有價值之物,以謀求乙方或丙方不正當利益或引導該管理人員利用其影響力幫助乙方或丙方獲得某些業務。如果乙方或由其負責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員,雇員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條所述的規定,則將構成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的正當理由。而乙方對此無權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賠.
2.乙方保證其股東、合伙人、管理人員及其他雇員中無甲方前雇員或現雇員親屬,甲方認可的除外。如上述陳述即將變得不再真實之時,甲方同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進一步同意乙方有權隨時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見指導,如 60天內乙方無改正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上述陳述不再真實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發覺并提供真實、有效且及時的有關證據充分說明陳述之虛假后,甲方同意與乙方的全部協議(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及合同在陳述不再真實之時自動終止。
3.三方應各自承擔中國政府,其代理機關或地方政府依據稅法就本協議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稅收 (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稅、營業稅、關稅和其他稅收)。
4.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條款所享有的權利,均不應視為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后行使這一權利。
5. 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任何合同雙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其余部分不應因此而受到影響。盡可能相同的條款來取代無效或失效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法律效力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關部門。
2.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制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與丙方的供貨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終止條款。
甲方:
乙方:
小汽車運輸合同篇五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托運人和承運人。托運人是將貨物委托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托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托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系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汽車運輸合同相關范本。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設備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所需運輸的設備為:水庫閘門、攔污柵及埋件運輸。
二、 甲方負責裝車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 乙方自負車輛、人員、起吊設備及所運設備的安全責任。
四、 在可能的情況下,甲方提供介紹信,乙方承擔費用,介紹信只能用于金屬結構及設備的運輸,乙方不得從事其它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五、 運輸總價為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此價格為最終價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調整。
六、 運輸前一次設備甲方預付貳千元,其余運費待運輸全部完成后,30日內結清。
七、 在規定的結算日未能結算時,甲方向乙方按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 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需一次性賠償甲方損失貳千元。
九、 未明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 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結算后失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運輸合同范本二
甲方(托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