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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一個中西方文化的交匯點,在香港學習音樂,既可以體會到根深蒂固的中國傳統文化,也能感受到西方文化與價值帶來的沖擊。那么香港音樂研究生申請條件是什么?
01、香港大學
音樂研究文學碩士
課程介紹
該課程專為希望鞏固和擴展其音樂知識的學生而設計,通過以研究為主導的大學環境中與國際知名學者和藝術家合作,學生將有機會培養高級音樂研究的分析,批判性和創造性技能。
申請要求
良好的音樂學士學位;
或具有學習音樂經驗的其他學科專業的良好學士學位;
語言要求
雅思要求總分最低7.0,小分不低于5.5;
托福要求總分不低于80,寫作不能小于25分。
*僅考慮申請前兩年的托福/雅思成績。
02、香港中文大學
音樂學碩士
課程介紹
該計劃特別旨在提供有關音樂及其更廣泛文化背景的高級學術和實踐指導,以使學生具備他們在未來的努力中茁壯成長所需的關鍵技能和敏銳度。它不僅適用于目前在音樂領域工作的個人,也適用于具有其他專業音樂背景的音樂愛好者。
申請要求
畢業于認可的大學并獲得學士學位,通常榮譽不低于二等;或者
畢業于認可大學的榮譽課程并獲得學士學位,平均成績通常不低于“B”;或者
在高等教育機構完成學習課程并獲得與榮譽學位相當的專業或類似資格。
參加面試;
提交一份300-500字的目的陳述。
語言要求
托福:550(紙考)/ 79(網考)/ 79(家庭版);
或雅思:6.5(A類)/ 6.5(Indicator)/ 6.5(Online)
或GMAT 21分(Verbal)(接受Online Examination)
03、香港浸會大學
音樂學文學碩士
課程介紹
音樂文學碩士旨在為音樂教育工作者及持有音樂學士學位的人士提供與本地及來自世界各地的學者交流和學習的機會。課程內容涵蓋不同范疇。學生可按照其專業領域及音樂方面的志向選修科目。
申請要求
獲得認可大學或類似機構的至少二等榮譽的音樂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語言要求
雅思6 或
托福74
04、香港教育大學
音樂教育文學碩士
課程介紹
本課程為音樂專業從業者提供堅實的學科基礎,同時滿足他們進一步加深對與其專業角色相關的音樂教育的思考、研究和實踐的理解的需要。特別是,該計劃旨在加深和加強學生在他們選擇的音樂領域的專業能力,如作曲、表演或研究;培養音樂學科和教學優勢之間的協同作用;幫助學生發展創造性和批判性思維、研究和藝術實踐的技能,并將其應用于音樂和音樂教育的專業領域。
申請要求
申請人通常應持有公認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音樂作為主要或次要科目。
入圍的申請人可能需要參加面試。
語言要求
從非英語系統的機構獲得入學資格的申請人通常應滿足以下可能會調整的最低英語水平要求之一:
雅思6.0;或者
GCSE / GCE OL英語C級或以上;或托福成績為 80 分(基于互聯網的考試);或者
中國內地大學英語考試(CET)六級(總分不低于430分,且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
其他同等資格。
注:大部分香港大專院校的學位持有人可獲豁免此項規定。
05、香港演藝學院
音樂碩士
課程介紹
主要分為表演、指揮和作曲三個主修方向。每個主修方向下都設有不同小類,專業設置豐富。
申請要求
持演藝學院頒發之音樂(榮譽)學士,而其最后一學年之主修科平均績點須不低于3.3,課程整體平均績點須不低于2.7;
或持演藝學院認可的專上學院所頒發之相關音樂學士,而其榮譽等級須不低于二級甲等,或本科平均成績不低于乙級;
或由演藝學院或其認可的專上學院所頒發、與上述水平相等之學歷;
申請主修演奏(專修中樂)及指揮(專修中樂指揮)者,如獲授學士的院校并非以中文為教學語言,須達到一定水平的中文理解及書寫能力。
語言要求
申請主修演奏(專修西樂),指揮(專修西樂指揮)及作曲者:
如其獲頒授學士的院校非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申請者須:于雅思考試(IELTS)學術類測試總分考獲6.0 或以上的成績;或于托?荚(TOEFL iBT)(須于演藝學院認可之試場應考)考獲78 分或以上之成績;
申請主修演奏(專修中樂)及指揮(專修中樂指揮)者:
如其獲頒授學士的院校非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申請者須:于雅思考試(IELTS)學術類測試總分考獲5.5 或以上的成績;或于托?荚(TOEFL iBT)(須于演藝學院認可之試場應考)考獲59 分或以上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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