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經歷一段特殊的時刻,或者完成一項重要的任務時,我們會通過反思和總結來獲取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自己,通過總結和反思,我們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優點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篇一
20xx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自20xx年10月27日起實行。下文是關于20xx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僅供參考!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堅持從嚴治黨,緊扣廉潔自律主題, 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與正面倡導,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紅線,要求始終把紀律與規矩挺在前面。《準則》與《條例》的修訂,是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四個全面”重大戰略布局的重要保障。通過學習,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充分認識學習《準則》與《條例》的重要意義
歷史的經驗告誡我們,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取得的政權也不可能保持穩定,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的以來,黨中央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新修訂的《準則》與《條例》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勢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自覺學習《準則》《條例》,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學習好《準則》與《條例》,是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就要自覺認真學習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始終把紀律與規矩挺在前面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用紀律和規矩嚴格約束自己,牢記“兩個務必”,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自覺接受監督,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作為黨員就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準則》與《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反映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財政事業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做一名廉潔自律、愛崗敬業的財政干部。
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行。在這里,我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的情況,談幾點自己的心得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體會到'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是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倡廉、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開黨內制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黨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依據黨章和憲法,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總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一方面體現了我們黨以民主監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潔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堅定自己的立場,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作為一名普通共產黨員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學習' 兩個條例'是新時期黨員教育的重要內容,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加強自我約束,自學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今年2月,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行。通過參加市紀委舉辦的《條例》專題講座和工委組織的市直機關兩個《條例》培訓班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有了一定的認識,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談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一、對兩個《條例》的理解和認識
兩個《條例》的實施,是我黨理論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堅持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體現了黨內民主,加強了黨內監督,保障了黨的權利和先進性。兩個《條例》作為黨內加強紀律建設的配套措施,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又各有特點、各有側重。黨內監督條例側重于事前監督,監督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于事后的處理,適用范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還有一個不同的就是兩個條例的依據和發源有所不同。黨內監督條例總章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制定本條例,依據是按照黨章。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按照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際來制定的。
1、對《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制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范性文件,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制定這個條例是全面推進黨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們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個條例的制定,表明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有了新的進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這個條例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在我們黨的建設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范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領導行為,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實現黨員的自覺性和組織監督制約相統一,要在全黨提高自覺性的基礎上,依法治黨。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還很嚴峻,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力和紀律松弛這些方面。這個條例的出臺,是我們黨風建設的需要,是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監督條例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建設、領導機制和執政方式有了新的進展的情況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效率的歷史性和必然性的產物。從黨的歷史看,特別是執政以后,重視黨內監督問題是我們黨一貫的思想,三代黨的領導人十分重視這個問題,指出要加強黨內思想教育,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做出適當規定,便于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嚴格的監督。黨的十屆四中全會做出了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提高完善黨內監督和制定黨內監督條例的決定。監督條例的出臺,順應新時期下黨的建設的新形勢和新情況,對加強黨的建設和執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2、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認識。《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過修訂以后,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本著落實“三個代表”思想與時俱進的精神,結合了新的形勢,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我們黨以往紀律處分方面的一些規定進一步條例化、規范化、具體化。新的條例經過實踐并修改以后,對違紀的界限更加清晰,違紀的定性更加準確。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應該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該做的,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新條例中,很多條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規的銜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現矛盾和抵觸。如涉及到“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認定,都考慮到國家法律的規定,并具體明確了違反黨紀后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程,使紀律處分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條例堅持了從嚴治黨,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針對社會反應必須嚴懲的一些違紀行為,如黨員從事有償服務、重婚、包養情婦等行為,從嚴從重處理。但條例同時注重保護每一個普通黨員的權利,強調在定性量紀上對黨員的處理要定性準確、證據充實,從事實出發,辦成鐵案,強調在程序上保護受處分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準,對于擴大黨內民主生活具有深遠的意義。
二、學習兩個《條例》的一些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深刻的體會到,兩個《條例》是我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 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開黨內制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黨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一方面體現了我們黨以民主監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結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正直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如果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作為一名機關黨務工作者,通過學習和討論,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在抓好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的學習、貫徹的同時,注重加強自我約束,自覺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在監督別人的同時更要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篇二
今年2月,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行。通過參加市紀委舉辦的《條例》專題講座和工委組織的市直機關兩個《條例》培訓班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有了一定的認識,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談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一、對兩個《條例》的理解和認識
兩個《條例》的實施,是我黨理論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堅持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體現了黨內民主,加強了黨內監督,保障了黨的權利和先進性。兩個《條例》作為黨內加強紀律建設的配套措施,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又各有特點、各有側重。黨內監督條例側重于事前監督,監督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于事后的處理,適用范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還有一個不同的就是兩個條例的依據和發源有所不同。黨內監督條例總章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制定本條例,依據是按照黨章。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按照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際來制定的。
1、對《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制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范性文件,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制定這個條例是全面推進黨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們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個條例的制定,表明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有了新的進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這個條例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在我們黨的建設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范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領導行為,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實現黨員的自覺性和組織監督制約相統一,要在全黨提高自覺性的基礎上,依法治黨。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還很嚴峻,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力和紀律松弛這些方面。這個條例的出臺,是我們黨風建設的需要,是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監督條例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建設、領導機制和執政方式有了新的進展的情況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效率的歷史性和必然性的產物。從黨的歷史看,特別是執政以后,重視黨內監督問題是我們黨一貫的思想,三代黨的領導人十分重視這個問題,指出要加強黨內思想教育,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做出適當規定,便于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嚴格的監督。黨的十屆四中全會做出了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提高完善黨內監督和制定黨內監督條例的決定。監督條例的出臺,順應新時期下黨的建設的新形勢和新情況,對加強黨的建設和執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2、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認識。《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過修訂以后,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本著落實“三個代表”思想與時俱進的精神,結合了新的形勢,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我們黨以往紀律處分方面的一些規定進一步條例化、規范化、具體化。新的條例經過實踐并修改以后,對違紀的界限更加清晰,違紀的定性更加準確。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應該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該做的,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新條例中,很多條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規的銜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現矛盾和抵觸。如涉及到“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認定,都考慮到國家法律的規定,并具體明確了違反黨紀后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程,使紀律處分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條例堅持了從嚴治黨,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針對社會反應必須嚴懲的一些違紀行為,如黨員從事有償服務、重婚、包養情婦等行為,從嚴從重處理。但條例同時注重保護每一個普通黨員的權利,強調在定性量紀上對黨員的處理要定性準確、證據充實,從事實出發,辦成鐵案,強調在程序上保護受處分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準,對于擴大黨內民主生活具有深遠的意義。
二、學習兩個《條例》的一些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深刻的體會到,兩個《條例》是我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 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開黨內制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黨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一方面體現了我們黨以民主監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結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正直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如果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作為一名機關黨務工作者,通過學習和討論,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在抓好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的學習、貫徹的同時,注重加強自我約束,自覺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在監督別人的同時更要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堅持從嚴治黨,緊扣廉潔自律主題, 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與正面倡導,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紅線,要求始終把紀律與規矩挺在前面。《準則》與《條例》的修訂,是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四個全面”重大戰略布局的重要保障。通過學習,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充分認識學習《準則》與《條例》的重要意義
歷史的經驗告誡我們,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取得的政權也不可能保持穩定,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的以來,黨中央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新修訂的《準則》與《條例》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勢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自覺學習《準則》《條例》,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學習好《準則》與《條例》,是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就要自覺認真學習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始終把紀律與規矩挺在前面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用紀律和規矩嚴格約束自己,牢記“兩個務必”,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自覺接受監督,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作為黨員就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準則》與《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反映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財政事業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做一名廉潔自律、愛崗敬業的財政干部。
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行。在這里,我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的情況,談幾點自己的心得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體會到'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是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倡廉、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開黨內制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黨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依據黨章和憲法,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總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一方面體現了我們黨以民主監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潔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堅定自己的立場,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作為一名普通共產黨員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學習' 兩個條例'是新時期黨員教育的重要內容,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加強自我約束,自學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篇三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為加強黨內監督,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堅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法規。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于黨內監督條例的心得體會,歡迎查閱!
加強黨內監督,是我們黨從所處的歷史方位、所面臨的內外形勢、所肩負的使命任務出發,著眼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方式等重要問題作出規定,為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黨的xx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作出了明確規定,提供了基本遵循,點亮了指路明燈,承載著新時期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歷史使命和政治任務。《條例》是懸掛在全體黨員干部頭上的達摩克斯之劍,必須從嚴執行,使其成為約束和規范黨員言行的鐵規矩,使其成為管好黨的制勝法寶。
《條例》承載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歷史使命。修訂條例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新時期黨的治國理政新提升新突破的迫切需要。打鐵還需自身硬,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治國理政面臨著新的更多更復雜的挑戰,既肩負著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使命,又面臨著“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壓力前所未有的巨大,形勢前所未有的嚴峻,任務前所未有的沉重,越是這樣的關鍵時期,越需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增強黨的“四自”能力,永葆黨的旺盛生命力和戰斗力,始終成為黨的偉大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條例》承載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任務。加強黨的監督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我們黨得以長盛不衰、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政治優勢。我們黨是一個擁有8800多萬黨員的執政黨,管理好這么龐大的隊伍本身就是對黨的巨大考驗。前車之鑒,后世之師。當初作為世界第一個社會發達社會主義國家的蘇聯因黨內監督的缺失導致亡黨亡國的慘痛教訓無疑是我們黨最直觀最生動的反面教材。黨的以來的反腐充分說明,一段時期以來,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管治黨不力,一些黨員干部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馳,滋生出令人觸目驚心的腐敗;有的地方和部門從領導干部到一般人員,工作和生活作風敗壞,甚至影響到社會風氣,嚴重影響了黨的形象和在基層的執政根基,大失民心民信,不從嚴整治,不足以維護黨的權威形象,不足以永葆黨的純潔性和生命力。
《條例》承載著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和鐵血意志。黨的以來,以為的黨中央全力推進反腐敗斗爭、黨風廉政建設和制度治黨的戰略,從各方面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進行了深入全面的實踐和積極有效的探索,出臺了系列新規,修訂和完善了已有的機制制度,不斷織密看住權力的制度籠子;明確各級黨委主任責任和一把手直接責任,健全問責機制,強化紀檢派駐和巡視監督,把管黨治黨這一根本政治責任層層壓實。《條例》承載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唯有堅決全面從嚴的貫徹落實好《條例》,才能不負全黨全國對永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和強大領導力的殷切希望。
一、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干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的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要關心全局工作,積極參與集體領導。
二、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地方各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一般應當向下屬黨組織和黨員通報,根據實際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地方各級黨委會會議的內容和本地區的重要情況,根據需要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通報或向本地區的黨組織和黨員通報。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監督。個人重大事項的具體內容,另行規定。
三、述職述廉。基層黨委、紀委,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每年在規定范圍述職述廉一次。述職述廉時可以邀請群眾代表參加會議。在屆中和換屆前的述職述廉后,上一級黨組織應當結合當年的年度考核組織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
四、民主生活會。黨組織應當堅持和健全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按照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通過民主生活會,統一思想,改進作風,加強監督,增進團結,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決問題和矛盾的能力。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應當針對自身存在的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以及黨員、群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組織提出的意見,負責任地作出檢查或說明,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五、信訪處理。各級黨委、紀委通過信訪處理,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實施監督,及時研究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問題。對重要信訪事項的辦理,應當督促檢查,直至妥善處理。
六、談話和誡免。各級黨委、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委組織部門負責人,應當不定期與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于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
和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談話,主要了解該地區、該系統、該單位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的情況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的情況,提出建議和要求。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任職談話,應當把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問題作為重要內容。發現領導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黨委(黨組)、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該領導干部提出的誡勉要求和該領導干部的說明及表態,應當作書面記錄,經本人核實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機關留存。
八、輿論監督。在黨的領導下,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通過內部反映或公開報道,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推動和改進工作。
九、詢問和質詢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有權對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詢問或質詢。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有權對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詢問或質詢。對質詢中發現的問題,有關黨組織應當及時研究處理。質詢人利用質詢故意刁難、無理糾纏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十、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
在當前深化改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下,如何使我們黨始終保持其先進性,充分發揮共產黨人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黨內監督,顯得尤為重要。黨內監督條例的出臺,是與時俱進的產物。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好條例,是我們共產黨人的首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黨內監督制約機制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核心 中國共產黨自1920xx年建立以來,在歷次黨的會議和文件中都提出過監督問題并做了一些黨內監督的規定,但是與這次黨內監督條例相比,顯得層次低、不系統、不規范、操作困難。實踐證明,制度的可行性、規范性和約束力,決定著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沒有規矩,難成方圓。加強黨內監督,沒有制度就難以監督。單靠以往提倡怎樣做,很顯然,已造成了一種軟弱的監督局面。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核心就是要加強黨內監督,就要有一套監督體系,使之規范化、制度化,形成比較完備的互相配套、互相制約、互相提高、有章可依、便于操作的黨內監督體系。中國共產黨人在總結了建黨83年來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適應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需要,為確保黨的先進性這一顯著特點,制定了科學完整的黨內監督體系,解決了長期以來黨內監督的薄弱環節。條例第三章是重點,用了十節的篇幅,分別對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巡視、談話和誡勉、輿論監督、詢問和咨詢、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等十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填補了過去黨內監督方面的缺陷,形成了相互配套、科學、嚴密的黨內監督體系,使黨內監督有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可以說,黨內監督條例的出臺,給我們共產黨人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只要我們認真學好條例,重在落實,就能夠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永葆共產黨人先進性的本色。因此,黨內監督條例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核心。
二、強化對權力的監督,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關鍵
保持黨的先進性,關鍵在于對黨組一班人的監督,特別是對班長的監督。一級黨組織,一把手尤為重要。按他所處的位置,他的所作所為,對全局工作影響重大。記得山東省貪官、原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在反省其犯罪的原因時說過:到我們這一級別的干部就沒人管了。廣西貪官、原玉林市委書記李成龍也坦言:我的權力太大,稍不注意,權力就會轉化成金錢,監督機制對我來說形同虛設。實踐證明,沒有監督的權力往往導致腐敗。沒有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像胡建學、李成龍這樣的人走向犯罪是不可避免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往往都掌握著相當大的權力,如果權力使用不當,必然會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重大損失,敗壞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須要有切實可行的監督制約機制,才能有效防止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甚至貪贓枉法、腐敗變質,特別是對一些有權管人、管錢、管市場的重要崗位、敏感部位以及關鍵人員,實行有效監督,防微杜漸,這是黨內監督的重中之重。黨內監督條例以黨規的形式確立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即一把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遏制權力濫用和權力腐敗、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富有膽識的重大決策。黨內監督條例針對一把手的監督問題,強調主要領導干部要自覺接受監督,并規定了一系列的監督和制約措施。為把黨內監督落到實處,黨內監督條例還明確規定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都有權監督一把手。黨內監督條例第二章規定,各級黨委、黨委委員、紀委、紀委委員、黨員和黨代會的代表,都有權按照條例的規定對領導班子的成員特別是一把手進行監督。第四章的監督保障中又規定了責任追究制度,對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表揚或獎勵;對打擊報復監督者,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這些規定,從制度上保障了黨內監督的有序進行,對于接受黨內監督,減少權力腐敗,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一定要在工作中認真抓好落實,以求真務實、公開公正的態度,自覺接受黨內外的監督,使監督不流于形式。
三、發揚黨內民主,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保障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黨內監督的基礎,也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保障。早在延安時期,民主人士黃炎培就歷朝歷代跳不出“建立-興盛-衰亡”這個周期率問題同毛澤東同志探討。毛澤東同志肯定地回答:我們共產黨人找到了解決周期率的最好辦法,就是民主。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無論黨內監督和黨外監督,其關鍵都在于發展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發揚黨的傳統作風。黨的民主集中制是發揚黨內民主的制度保證。實踐證明:沒有廣泛的民主,就不會有正確的集中;沒有高度的民主,就沒有高度的集中。事實上,發揚民主的過程,也就是實行黨內監督的過程。只有發揚黨內民主,才能增強各項工作的透明度,而這個透明度正是我們需要的監督過程。黨內監督條例的核心章節第三章監督制度一章明確規定:黨的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并根據黨性、國情,規定了發展黨內民主的具體措施和要求。第三章第四節單列了民主生活會,規定:黨組織應當堅持和健全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要按照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要切實保證質量。民主生活會的主題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針對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民主生活會上反映的情況和整改措施要及時在一定范圍內通報。黨員有權了解本人所提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上級組織認為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不符合規定要求,可以責令重新召開。為了確保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黨內監督條例明確規定,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干部推薦、任免和獎勵,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這些規定,對于增強主要責任人發揚黨內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自覺性,具有重要意義。
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我們黨保持先進性是十分重要的,我們要在學好條例的同時,在落實上狠下功夫,切實增強接受黨內外監督的自覺性,主動接受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全方位監督。同時,還要教育全體黨員干部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自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是每個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都要恪盡職守,以對黨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去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只有這樣,我們的黨才能興旺發達,我們的國家才能繁榮昌盛,我們的人民才能安居樂業。
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篇四
古語有云:“外疾之害,輕于秋毫,人知避之;內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這句話告訴我們,外因造成的傷害,很容易被發現;內因導致的病患,卻不容易被察覺。對于我們黨來說,外部監督是必要的,但從根本上講,還在于強化黨內監督。
黨內監督,猶如黨的肌體免疫系統,具有糾錯正偏、預防懲戒、約束制衡、指引促進等功能,形成強大的免疫力,使黨的肌體遠離疾病、保持健康。長期以來,黨內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內部監督乏力,監督主體比較分散,監督責任不夠明晰,監督制度的操作性和實效性不強,特別是對高級干部的監督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不愿監督、不敢監督、抵制監督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監督下級怕丟選票,監督同級怕傷和氣,監督上級怕穿小鞋;在不少地方和部門,黨內監督被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成了一句口號;等等。黨內監督缺位的種種現象,導致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對黨的肌體健康造成極大傷害。
黨的以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總結經驗教訓,創新管理制度,切實強化黨內監督。黨的xx屆六中全會將這些新理論新實踐總結提煉上升為制度,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大力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基本規范。修訂出臺這一重要文件,是總結歷史經驗、破解現實問題、加強黨的領導所采取的戰略舉措。
經驗教訓的科學總結。“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世界上一些大黨老黨喪權亡黨,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制約,特別是黨內監督缺位。我們黨90多年來之所以能夠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就是因為始終重視加強自我監督,及時發現問題,迅速解決問題。特別是黨的以來,黨內監督重招實招頻出,巡視“利劍”顯威力,派駐“探頭”全覆蓋,問責“警鐘”常鳴起,形成強大震懾,取得明顯成效。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表明,我們黨必須強化自我監督,才能增強生機活力,永遠走在時代前列。
破解黨內問題的迫切需要。事業總是在破解問題中不斷發展的。一段時間以來,黨內出現一些突出問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比如,少數地方和單位黨內政治生活出現了隨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的傾向,一些黨組織渙散無力、紀律松弛,一些黨員作風不嚴不實、頂風違紀時有發生,個別黨員違反黨章、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等等。只有不斷強化黨內監督,堅持抓常抓細抓長,把紀律挺在前面,加強對權力行使的制約,才能使黨的作風全面好轉起來,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發生,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鞏固領導核心的有力保障。“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先自成。”當前,我們黨正在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面臨著“四大考驗”和“四種危險”,挑戰前所未有、風險無處不在。只有大力加強黨內監督,才能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才能肩負起時代和歷史賦予的神圣使命。
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篇五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出臺,是與時俱進的產物。大家學習完黨內監督條例后有什么體會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關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下半年經濟工作要點
要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措施,保證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發揮財政資金效應,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向實體經濟和基礎設施建設薄弱領域。
要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合理增長,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要持續深化“放、管、服”和財稅、金融、創新、國企等重點領域改革。
要堅持引導市場預期,提高政策質量和透明度,用穩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穩住市場預期,用重大改革舉措落地增強發展信心,特別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鼓勵民間投資,改善企業微觀環境。
中共中央政治局昨日召開會議,決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重大問題,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中共中央主持會議。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
會議認為,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在長期實踐中,我們黨始終把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作為黨的建設重要任務來抓,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集中制、嚴明黨的紀律等為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基本規范,為鞏固黨的團結統一、增強黨的生機活力積累了豐富經驗,為保證黨在各個歷史時期完成中心任務發揮了重要作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狀況總體是好的,同時,黨內政治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
黨的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身體力行、率先垂范,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凈化黨內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展現新氣象,贏得了黨心民心,為開創治國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
綜合分析,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準則。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作出示范。
修訂監督條例時機成熟
會議認為,加強黨內監督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貫要求,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20xx年頒布施行以來,對我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隨著形勢任務發展變化,《條例》與新實踐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顯現出來。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強化黨內監督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修訂黨內監督條例提供了重要遵循。這幾年,我們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積累了不少經驗,為修訂黨內監督條例奠定了重要實踐基礎。修訂工作時機成熟、條件具備,應抓緊抓好。
實施“組合政策”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在錯綜復雜的國內外形勢下,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部署,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了來之不易的成績。上半年經濟運行總體平穩,轉方式、調結構穩步推進,企業效益有所回升,金融市場總體平穩運行,城鎮新增就業持續增加,人民生活繼續改善,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同時,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存在一些必須高度重視的風險隱患。當前,經濟運行的新常態特征更加明顯,我們必須把握好經濟發展新常態這個大邏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壓力為動力。
會議強調,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要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和宏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總體思路,通過實施適度擴大總需求、堅定不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良好發展預期的組合政策,努力保持經濟平穩發展走勢,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
攻堅“五大重點任務”
會議強調,要堅持適度擴大總需求,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注重相機、靈活調控,把握好重點、節奏、力度,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良好宏觀環境。要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措施,保證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發揮財政資金效應,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向實體經濟和基礎設施建設薄弱領域。要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合理增長,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隱患,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要持續深化“放、管、服”和財稅、金融、創新、國企等重點領域改革。全面落實“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重點任務,通過有效的市場競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實現優勝劣汰和產業重組,提升產能過剩行業集中度,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要采取正確方略和有效辦法推進五大重點任務,去產能和去杠桿的關鍵是深化國有企業和金融部門的基礎性改革,去庫存和補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導城鎮化進程和農民工市民化有機結合起來,降成本的重點是增加勞動力市場靈活性、抑制資產泡沫和降低宏觀稅負。要堅持引導市場預期,提高政策質量和透明度,用穩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穩住市場預期,用重大改革舉措落地增強發展信心,特別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鼓勵民間投資,改善企業微觀環境,創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要發揮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對擴大內需、推動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
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我深深體會到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對于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
中國共產黨是用先進理論武裝起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加強黨內監督,是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使我們的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八十多年的實踐證明,我們的黨是一個善于自我批評、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的黨,是一個能夠依靠自身力量發現和解決黨內矛盾、糾正自身失誤和問題的黨,因此,嚴格黨內監督,始終成為我們黨保持機體健康和活力,順利推進黨的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黨內監督條例》突出制度建設在黨內建設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監督制約和保護支持相結合,系統地總結了黨內監督工作的歷史經驗,充分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黨內監督工作的客觀要求,全面反映了黨中央關于新時期黨的監督工作的各項部署,對黨內監督的基本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導性、操作性很強的黨內基本法規。《監督條例》的制定,充分展示了我們黨無私無畏、敢于面對和克服前進道路上的各種困難和風險的決心和信心。
我們的黨是一個擁有300多萬個黨組織和6600 多萬黨員的執政大黨,五十多年來,絕大多數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能夠按照黨章的要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涌現出了許多象焦于祿、孔繁森等優秀共產黨員形象,但是也有少數人不按黨的規矩辦事,腐化墮落、貪污受賄,成克杰、胡長青等是隱藏在黨內的敗類,他們嚴重敗壞了黨在群眾中的形象,成為歷史的罪人,這些教訓是很沉痛的,這也充分說明了加強黨內監督的必要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內監督工作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比過去任何時候都繁重艱巨的任務,因此,從嚴治黨,加強黨內監督是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水平、提高拒腐抗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課題、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的一項重要措施。
二、《黨紀處分條例》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
《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紀律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章和憲法為依據,緊緊圍繞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結合新時期黨風廉正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際,充實和完善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的基本法規。《黨紀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更進一步提高了廣大黨員執行黨的紀律的自覺性。本站:
《黨紀處分條例》還明確規定對于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切身利益的問題能解決而不解決的是違紀行為,應當根據情節給予黨紀處分,使廣大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更加明確了自己的政治責任。
通過學習《黨紀處分條例》,我體會到,認真貫徹執行《黨紀處分條例》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和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結合實際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兩個條例”
“兩個條例”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制定的黨內法規和制度,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既是監督者又是被監督者。因此,要把“兩個條例”作為自己的行為規范嚴格執行,并且要貫徹到實際工作當中去,堅持將“兩個條例”對照檢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要以認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監督職責,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正確行使黨內監督的各項權利。
加強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長期任務,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個條例,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個條例的頒布施行是新時期我們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不斷完善黨內規章制度,毛澤東、鄧小平、三代黨的領導人都對加強黨內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問題作過重要論述,黨在長期的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探索,積累了不少黨內監督的經驗。黨的xx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并要求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
兩個條例對黨內監督和處分問題,作了細致的詳盡的規定,盡管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只要認真貫徹,仍能對加強黨內監督、發展黨內民主,發揮積極的作用。特別是把兩條例公之于眾,使黨內監督和紀律處分能置于人民群眾的眾目睽睽之下,為貫徹執行提供了一個可靠的保證。
強化監督是維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有效保證。一個執政黨,特別是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掌握絕對權力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和相應的紀律處分,就不可避免地會腐敗叢生,最終導致被人民拋棄。一個時期以來,日益腐敗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黨員,已成了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兩個條例的制定正是適應了形勢的這一需要。《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監督條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確立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的具體制度,如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黨委和紀委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等,為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證。《處分條例》則是一個更有針對性的黨內法規,它針對十多年來到處滋生的各種各樣以權謀私的貪污腐敗行為,和近幾年來頗為普遍的失職瀆職、侵犯人權的現象,做出了處分的具體規定,為懲治貪污、遏止腐敗提供了法規的保證。在今后的黨內生活中,只要認真貫徹執行這兩個條例,就可以改善黨的形象,恢復并增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把黨的領導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兩個條例的有些規定卻無助于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監督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處分條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條把所謂“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和“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或者反對改革開放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都列為必須處分的對象,而且列為具體分則的第一、二條。這樣做就必然會壓制黨內的不同聲音,阻礙黨的健康發展,助長黨內的專制之風。這是與發展黨內民主相抵觸的。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在組織和行動上當然應該服從黨中央的決定,這是不言而喻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不能發表自己的不同意見。中央的決定,即使通過前曾經廣泛征求意見,而且是按照多數的意見做出的決定,但居于少數者在執行決定的同時,仍有權發表不同意見。服從多數和尊重少數是選舉和議事的民主原則的兩個側面,黨內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數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是黨內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只有允許發表不同意見,傾聽實踐的呼聲,才能檢驗決定是否完善,使決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兩個條例都是防范性的黨內法規,一個防范于未來,一個處置于事后。而要從根本上保證黨的健康和生機,就必須改革黨的領導體制,加強黨內民主。
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情況來考察,腐敗的根源主要在于絕對的權力。因此,要鏟除腐敗所由以產生的基礎,就需要實現政治民主、權力制衡。在黨內和全國范圍內都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權力進行制約。世界歷史的經驗表明,政治權力制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三權分立,它的原則對黨內和全國范圍內都是適用的。在黨內,立法、執行、監督三權應當保持平衡,相互制約,克服目前執行一權獨大的狀況。《監督條例》第八條規定“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這實際上仍然因循過去的領導體制。雖然《監督條例》同時也規定各級紀委可以對同級黨委、委員進行監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但領導體制的現行格局使上述規定很難見效。只有徹底改變現有的一權獨大的狀態,保持三權的大體平衡和相互制約,才能保證黨的健康發展和正確領導。
總之,兩個條例是治標的法規,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體制,實現黨政分開、三權分立,還權于政、還政于民;實現黨內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這是異常困難的進程,但這是一個民族邁向進步和政治現代化所必須跨越的門檻,我們不能長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門外。黨中央頒發兩個條例,說明他們對當前局勢的嚴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大無畏的精神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還權于政,還政于民,肅清封建專制主義,實現黨內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們國家在新的世紀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