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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篇一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_.
受讓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職務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并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后,經甲方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十二條 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篇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
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狀況與出讓金的繳納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圍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三章 土地利用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及界址點坐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
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
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第十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一條 受讓人使用該宗地的現狀條件為:
(一)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二)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
造成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利用土地,確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調整權,原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六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十七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其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三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國家無償取得,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五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國家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第二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第二十八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0.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份,其余由出讓人報備。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簽訂。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劃撥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篇三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 年,自頒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項目。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九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 元(大寫: )(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 元(大寫: )(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大寫: )(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 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乙方用意從 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 年 月 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 元(大寫: )(小寫 :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訂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四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 ,賬戶號: 。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 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 %繳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或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九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提請 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任何一方可變更法定名稱、法定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傳、傳真、電報掛號等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 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簽訂。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劃撥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篇四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_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劃撥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篇五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注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占總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占總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范圍:本項目地塊座落于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范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并以最新批準文件為準。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____文物[______]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____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于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筑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筑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復。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余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沈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著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后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著“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后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協議生效后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后,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乙方負責將本協議書第三條所述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等原件、備件移交給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后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后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沈陽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并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沈陽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將余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并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沈陽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完成,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完成。
5.在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為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 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 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為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后,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__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并保證經批準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為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協議書簽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為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沈陽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范本范文
房地產居間合同也稱為房地產中介合同、中介服務合同,是房地產居間人(又稱中介人)與委托人訂立的、旨在實現委托人委托事項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2)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日內,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_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劃撥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篇六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雙方在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_________府土用(_________)_________號的前提下,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以現狀條件出讓位于上海市_________地塊,
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乙方以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下簡稱出讓金),獲得上述地塊_________年的土地使用權。
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限內應每年向_________繳納每平方米土地面積壹元人民幣的土地使用金。
(如以美元競投受讓土地使用權的,支付的幣種應相應改為美元,并增加相應條款:甲方同意乙方以人民幣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人民幣與美元的比價按上月月底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人民幣市場匯價(1美元/人民幣中間價折算。)
第二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乙方須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的定金。該定金是出讓金的一部分。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六十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乙方須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付清出讓金余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出讓金(含定金,下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乙方無權請求返還已繳納的出讓金。如乙方延期繳納出讓金的,應在本合同規定付款截止之日前提出書面申請。經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同意后,按日收取千分之三的違約滯納金。未經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同意,延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 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當與_________簽訂《委托動拆遷及配套合同》,并依約履行。乙方如不按與_________簽訂的《委托動拆遷及配套合同》支付費用或違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出讓合同,已付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乙方在付清上述土地出讓金總價后,可以憑土地出讓金付款憑證、其他相應付款證明、其他有關材料,按規定向所在區房地產登記處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
第六條 本合同附件《上海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條件》(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出讓使用權的土地,其所有權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規定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須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等均不屬出讓范圍。
第八條 上海市人民政府保留該地塊的城市規劃設計權。在土地使用期限內,當此地塊按《土地使用條件》建造的建筑物重建或到期申請續期時,必須按當時有效的規劃執行,政府不對因規劃修改而給乙方帶來的影響負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要求改變《土地使用條件》時,應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簽訂補充合同,補交出讓金,重新辦理房地產登記。
第十條 在土地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依法對出讓地塊土地使用權的開發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出讓合同時,乙方有權請求違約賠償。
乙方違反本出讓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如仍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出讓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本合同出讓地塊房屋安裝工程投資完成的工作量達到規定標準后,土地使用權方可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時,后繼的土地使用者都是乙方全部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乙方在未達到本條規定之前,不得改變受讓人和受讓人的投資比例。
在不改變受讓人投資比例的情況下,乙方在簽約后經有關部門批準,成立開發建設本地塊項目公司的,應當與甲方簽訂補充合同,調整受讓人。并可以該公司的名義辦理領、換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出租、抵押、繼承,其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發生相應變更的所有合同、圖紙、憑證和當事人認為必須進行登記的其他文件,均應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至《上海市房地產權證》規定的土地使用期限終止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共10頁,以中文書寫。合同文本以中文和其他文字書寫的,以中文為準。
本合同的金額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各方各執壹份。壹份提交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
第十七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正式簽訂。
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