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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與工作報告的區別 計劃生育工作報告篇一
一,人口和計劃生育群眾工作紀律和檢查考評工作紀律張貼上墻,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按照上級要求,申請辦理了詳細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平面設計圖,項目建設書和環保評估等全部手續。并做到了項目專用資金全部到位。
三、在計劃生育“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落實工作中,對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嚴格執行票據分離,收支兩條線的國家政策。并對所收社會撫養費全額上繳國家財政。對收費項目進行認真細致的自查自糾,停止搭車收費,嚴格票據管理,制止一切亂收費行為。做到文明執法,熱情服務,依法行政,便民維權。
四、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落實。主要針對獎扶、特扶對象的資格確認上,做到嚴格把關,認真摸底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不虛報。嚴格執行三公示原則。在獎扶金發放中,沒有出現截留和遲發存折現象。對獎扶、特扶對象死亡人員及時上報。
通過深入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糾風工作活動,萬里鎮計劃生育工作政風行風建設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努力做到了國家政策的令行禁止。推動了今后計生工作的順利開展。
生育政策與工作報告的區別 計劃生育工作報告篇二
信豐縣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含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
繳費標準
用人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0.5%,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辦理程序
(一)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
1、需攜帶的材料:用人單位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新三證合一)復印件一份,事業單位提供單位法人證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公章。
2、需填寫的報表:醫療工傷生育參保登記表、醫療工傷生育結算花名冊、醫療工傷生育繳費申報審核表(紙質文檔各兩份、電子文檔一份)。
相關事項
1、為促進男女平等就業的需要,使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中不會出現性別歧視,均衡單位負擔,因此不管單位是否有女職工,是否有育齡婦女,都應參加生育保險。
2、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由經辦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因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中斷繳納生育保險費用或生育保險繳費時間不足,影響參保職工享受相應生育保險待遇的,其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贛州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
待遇享受范圍
1.生育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
3.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4.法律、法規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享受條件
2.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并履行規定手續生育(含流產)或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檢查、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
不予享受條件
3.妊娠、分娩、產假期間因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
4.因交通、醫療事故等存在第三責任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
5.治療不孕癥發生的醫療費用;
6.除新生兒常規處理以外的嬰兒醫療、護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費用;
9.超出生育保險規定范圍和標準的醫療費用。
男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費;配偶無工作單位,符合生育政策,報銷生育醫療費用或計劃生育手術費,但不享受生育津貼。
2014年1月1日起一年內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不受連續繳費滿一年(含一年)條件限制;2015年1月1日之后,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連續繳費滿一年(含一年)。
覆蓋對象
辦理材料
1、醫保證、卡;
2、身份證;
3、生育服務證或再生一胎生育證;
4、未就業配偶提供未就業證明;
5、懷孕證明 。
辦理程序
1、選定點醫院 可以選擇統籌地區內任意三家定點醫院,可以考慮三級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及“方便親屬照顧”的縣(市、區)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再變更定點醫院,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可以直接在這三家醫院就診。
2、辦理就醫登記 攜帶上述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填寫《贛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登記表》后,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認真核對相關證件后錄入醫保系統存查。
3、就診就醫 參保職工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妊娠診斷、檢查、住院分娩、流產、引產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參保職工應出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和卡、身份證、《就醫登記表》等證件。
辦理時限
法定工作日,即來即辦
相關事項
1、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如:取出宮內節育器、14周以上人工終止妊娠術、復通手術(輸卵管吻合術)需提供計劃生育部門證明。
2、參保職工因急診、急救(包括出差、探親、準假外出期間等)在統籌地區外或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用人單位或其本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報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同意后其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
生育政策與工作報告的區別 計劃生育工作報告篇三
云南省“全面兩孩”政策將如何穩妥實施?生育政策還將有哪些調整?省人大會聯合省衛生計生委在昆明召開新聞發布會,對3月31日頒布施行的新修改《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權威解讀。 新條例明確,所有夫妻,不論城鄉、區域、民族,都可生育兩個孩子。同時,為保障再婚夫妻中初育一方生育二孩的權利,新修改條例增加了“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再婚后生育了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款。“此次新修改條例與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保持一致,使我省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人大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姜潤生說。 在生育服務管理方面,新條例規定,夫妻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辦理生育登記,領取《生育服務證》。“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生育兩個子女是夫妻的權利。因此,今后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再進行審批,采用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牟洪操介紹。
在新修改條例實施前生育的“二孩”符合規定嗎?針對近期廣大群眾較為關注的新政策銜接過渡問題,牟洪操明確,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相關規定,對于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已按政策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自2017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子女的都為合法生育。其他在新修改條例中新增的特殊類型生育規定,則按新修改條例實施之日起執行。
關于增加婚假15天、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30天護理假等規定,相關部門明確,在新條例頒布實施前已完成休假的,不再補給假期;在新條例頒布實施前已開始休假,在新條例實施之日仍未完成休假的,可按新規定補足假期;女方未休完產假的,男方可補休陪護假。
另外,在獨生子女獎勵方面,我省將實行“老人老辦法”原則,即2017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個孩子,且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仍可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已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含“獨生子女證”),并符合享受國家獎勵扶助制度、特別扶助制度以及我省“將優免補”等相關獎扶政策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繼續執行相關獎勵扶助政策;對于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但又生育二胎的夫妻,光榮證交還衛生計生部門注銷,之前各項獎勵優待不再退回或抵消。
二胎產假國家規定2017 云南省可休158天
一、云南二胎產假一共可休158天
3月31日,省十二屆人大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舉行。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會關于修改《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下稱“條例”),自4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云南省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確實施全面兩孩生育政策。條例明確:婚假增加15天,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這意味著我省女職工生育,除了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還有60天,共計158天;婚假則有18天。
二、政策解讀
1、符合條件夫妻,都可生育兩孩
根據條例,所有夫妻,不論城鄉、區域、民族,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經批準都可生育兩個孩子。同時,對再婚夫妻生育政策作了微調:一方或者雙方為再婚的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再婚后生育了一個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兩個子女的。由夫妻雙方申請,都可再生育一個子女。
條例還對“二孩”的生育服務證等手續進行明確: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和第二個子女的,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有條件的村(居)民委員會辦理生育登記,領取《生育服務證》。
要求生育第三個子女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夫妻一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查,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少數民族農村居民已生育兩個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夫妻雙方都是居住在邊境村民委員會轄區內的少數民族;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是獨龍族、德昂族、基諾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頗族的。
2、女方生寶寶,男方可陪護30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規定繼續享受計劃生育相關獎勵扶助。
另外,針對社會關注的“婚假”、“產假”,條例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的要求,刪除了“晚婚”表述,規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15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這意味著我省婚假共有18天。
條例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記者查閱國務院規定后了解到,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那么我省正常的產假應該有158天。同時,條例還明確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這期間云南老公可以好好陪愛妻坐月子了。
另外,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經批準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休假30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休假15天;經批準施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假30天;施行輸精管復通術的,休假15天;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補救手術,懷孕不滿4個月的,休假15天;懷孕4個月以上的,休假42天。
生育政策與工作報告的區別 計劃生育工作報告篇四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條件的;
(六)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七)女方為本市農業戶口,無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個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戶贍養老人的。
(二)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四)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經區、縣或者市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歲前被收養,養父母無其他子女的,可以視為本條所稱的獨生子女。
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經本市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患有不孕癥的夫妻,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后懷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個子女。
從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市的少數民族公民,遷入前取得原戶籍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再生育一個子女證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個子女。
生育政策與工作報告的區別 計劃生育工作報告篇五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訂:一是放寬再婚生育條件;二是對生育間隔時間作適當調整。但這樣的調整僅針對特殊人群。作為基本國策的計劃生育政策,并不會做大的調整。
1、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3、曾患不育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4、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5、夫妻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均隨前婚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6、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或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
7、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9、只生育一女孩,母女均為農村居民且母親居住在農村連續5年以上,以農林牧漁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
對于很多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個喜訊,可以適當緩解雙獨壓力,不過并不是每一個家庭都可以生育二胎,二胎新政策是有一定條件的,必須要符合條件,經過批準才能夠生育二胎。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發布的《人口形勢的變化和人口政策的調整》報告特別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調整方案應該是在全國分步實施放開“二孩”。
單獨二胎新政策2017第一步,在城市地區和嚴格執行一孩政策的農村地區即刻放開二胎;第二步,2017年,在實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區第一胎為女孩的夫婦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區放開二胎,實現全國全面放開二胎的目標。
由于生育率低,國家人口規劃指出要完善生育政策。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齡化加速的社會大趨勢下,有學者贊同或明確支持逐步放開二胎政策。在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變的前提下,二胎新政策2017年實施,日趨靈活的人口政策將有助于緩解中國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壓力。
一項受到學界一定認同的測算顯示,如果二胎新政策2017年全國城鄉統一放開“單獨二胎”,則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將比現在增加100萬人左右,超過200萬人的可能性很小。
一是放寬再婚生育條件;二是對生育間隔時間作適當調整。但這樣的調整僅針對特殊人群。作為基本國策的`計劃生育政策,并不會做大的調整。
1、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3、曾患不育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4、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5、夫妻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均隨前婚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6、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或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
7、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9、只生育一女孩,母女均為農村居民且母親居住在農村連續5年以上,以農林牧漁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
(一)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生育政策與工作報告的區別 計劃生育工作報告篇六
山東省的計劃生育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山東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5月30日,“單獨兩孩”政策獲得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全票表決通過,該政策正式開始實施。備受關注的是,政策以2019年11月12日黨的xx屆三中全會通過決定的時間為節點,該日期以后,單獨夫婦懷孕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進行批評教育,補辦生育證。
修正后的《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衛計行政部門批準,就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另外,我省還取消了被稱為一胎“準生證”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生育一胎只需生育后登記即可。
(一)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三)曾患不育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四)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七)夫妻一方為六級以上殘疾軍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具備下列三個條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認定為“獨生子女”:
(1)本人為父母生養的唯一子女。即:無同父同母、無同母異父、無同父異母、無收養的兄弟姐妹。
(2)本人為父母依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被養父母依法收養,且為養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養)過兩個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為父母現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為父母現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一)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二)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證明;
(三)已收養子女的,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四)具有本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證明。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對公民的生育申請及時受理、審核,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將審核意見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報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日內對符合生育條件的發給生育證;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告知不批準生育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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