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篇一
甲方(貸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為調整資金余缺,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資金合作條款:
第二條每筆借款,甲乙雙方應分別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據》,具體借款金額、借款時間和借款利率按《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據》執行。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在《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據》約定的借款時間當日以轉賬方式匯款,并計息。該款項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匯入對方賬戶,終止。
第四條利息按日或按月計算,在貸款人還本時向貸款人支付。
第五條資金借貸雙方必須恪守信用,維護各自的信譽。借款人必須保證按期還本付息,不得借故拖延占用。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時間將還款匯入貸款人指定賬戶的,視為逾期。
第六條除法定或約定的原因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必須征得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市場借款價格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調整的,借款合同的相關內容不予調整。
第八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權干涉資金的運作。拆解資金產生的利潤由甲方按60%分配,乙方按40%分配。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篇二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丙方(擔保人):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
第二條 借貸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貸款月利率為 %,即每萬元月息 元,甲方以每一個月為單位給乙方支付利息一次,貸款為先付利息方式,放款時先扣除第一個月利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不得拖欠.
第四條 逾期拖欠利息一個月,利息轉為本金,逾期三個月不還利息和本金的乙方可經地方法院起訴追還甲方所借貸款及利息,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可以提前還清貸款,利息按整月計算。
第六條 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貸款,逾期未還清貸款本金的,乙方按貸款金額的3%收取日滯納金。
第七條 丙方為甲方還貸擔保人,如甲方償還貸款及利息存在問題時,丙方應付無限連帶責任,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滯納金。
第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屬轄區法院裁決。
第九條 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10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篇三
經 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 貸款總額為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表。
(略)
第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按規定收取罰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機關及 各一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借貸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人):
(章)
負責人:
財會人: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人):
(章)
負責人:
經辦人:
公 證 單 位
公證機關:(章)
公證機關負責人:(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并如數追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為____年__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并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 ‰,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愿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并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篇五
借款人(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貸款人(乙方):商丘華商農村商業銀行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本合同2.1條的需要,特向乙方申請流動資金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貸款通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中期或短期)流動資金借款。
2.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xxx 。
2.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將貸款用于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3.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3.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
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3甲方應按本合同3.2條的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如因特殊原因經乙方書面同意可提前或推遲 日提款。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甲、乙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借據或借款支取憑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3.4 甲方提款須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7、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
上述提款條件未滿足,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提款申請,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依據實際借款天數按日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月/季)結息,結息日為 (每月的20日/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日為非銀行工作日的,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按下列 方式確定:
4.2.1 年利率為 %的固定利率,合同期內不調整。
4.2.2 本合同利率確定為在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基準利率基礎上 (上/下)浮 %。合同利率實行一期一調整,以(年/半年/季/月)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確定時間為貸款合同生效日,由乙方按貸款合同生效日的相應檔次的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和雙方約定的浮動幅度確定第一期利率,即年利率%,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利率確定時間為貸款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由乙方按貸款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的相應檔次的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和雙方約定的浮動幅度確定當期利率。如遇調整當月不存在與貸款合同生效日對應的日期,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
分期提款的,一期內無論分幾次提款,都按貸款合同生效日或對應日確定的當期利率執行,并在下一期貸款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同時調整。
貸款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是指貸款合同生效日滿一期之后的相應日期,如,貸款合同生效日為某年5月9日,則以一月為一期的第二期對應日為該年6月9日;以一季為一期的第二期對應日為該年8月9日;以半年為一期的第二期對應日為該年11月9日,以一年為一期的第二期對應日為次年5月9日,以后各期依此類推。
4.2.3 其他方式:。
乙方于利率變更之日起30日書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達與否不影響執行。
4.3 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利率確定辦法,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5.1 借款發放賬戶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如下賬戶作為借款發放賬戶,借款的發放和支付應通過本賬戶辦理。
戶名:
賬號:
5.2 借款資金支付方式
5.2.1 借款資金支付方式應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執行,單筆提款的借款資金支付方式應在提款申請書中予以確認,乙方認為提款申請書中選擇的借款資金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變更支付方式或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5.2.2 乙方受托支付,即乙方根據甲方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借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對手。根據銀監會相關規定和乙方內部管理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資金支付,應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a.乙方與甲方新建立信貸業務關系,且甲方信用評級未達到乙方內部要求;
b.提款申請時支付對象明確(有明確的賬戶、戶名)且單筆金額超過 萬元; (提款申請時,甲方為乙方重點客戶中信用評級達到乙方內部要求且無貸款挪用記錄的客戶,可不受此條標準約束。)
c. 乙方規定或與甲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
5.2.3 甲方自主支付,即乙方根據甲方的提款申請將借款資金發放至甲方賬戶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對手。除前款約定應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情形外,其他借款資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自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