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主體
1.1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1.2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準后生效。
第三條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_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于乙方舉辦________(展會全稱)。
第四條租賃期限
4.1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撤離場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_________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后_________小時內撤離展館。
4.3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并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展覽服務
5.1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范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潔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證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監控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咨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設備,應與甲方協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租賃費用
6.1租金的計算如下:
場地類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積(平方米)
天數
共計
展覽室內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展覽室外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總計
人民幣或美元
6.2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6.3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內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展場租費比例
應付款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6.4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戶: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準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后如有剩余租金,應返還乙方。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二
承租方:?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當地政府對廠房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廠房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廠房座落、間數、面積、質量
1、出租方保證向承租方出租的廠房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
2、出租廠房概況:
出租廠房座落地址:________
出租廠房用途:?________
出租廠房間數:________
出租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廠房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廠房質量:?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廠房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廠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保證金條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內,承租方應支付給出租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后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4、出租方收取租金時只提供普通收據,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發票,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發票稅。
5、出租方和承租方雙方在簽定本合同書時,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證金每年人民幣?元正(大寫:?????????元整)
第四條?相關費用
1、廠房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承租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2、租賃期間,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環境衛生費、治安費、裝修費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租賃期間,廠房的使用權歸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廠房外墻、屋頂、及廠房的附屬配套設施(廠房內的空地、汽車車位)等。
第五條?廠房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1個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舊出租方的權利和承擔舊出租方的義務,舊出租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廠房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與出租方重新簽定新的合同書,出租方有權沒收原承租方的保證金。
3、租賃期間,出租方欲對廠房設立抵押權,須提前1個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出租方的行為。如承租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系自終止本合同通知到達出租方的次日起計算。出租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并追究出租方違約責任。
4、出租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條?廠房修繕
1、租賃期間,出租方應負責廠房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出租方承擔。出租方只保證廠房能滿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賃期間,如廠房發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內予以修繕,超過20天的,承租方有權自行修繕。
3、租賃期間,如廠房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承租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出租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繕。
第七條?出租方權利與義務
1、出租方保證如實向承租方解釋和說明廠房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廠房權屬、廠房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承租方的相關咨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承租方提供租賃廠房。
3、租賃期間,如出租方確需收回廠房自用,必須提前2個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應支付違約金共計人民幣5000元正,并如數退還保證金。
4、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賠償給承租方。
第八條?承租方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2、租賃期間,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出租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應付給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50%計算,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證金。
3、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改變廠房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廠房和設備的毀損、倒塌,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廠房當年市場價值的經濟損失。承租方如需裝修墻、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準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廠房內的裝修,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全部均屬出租方,但安裝的設備、物品除外。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承租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廠房原狀。超過7天,出租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5、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承租方應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內另找廠房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出租方應允許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后5日內廠房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承租方放棄所有權,由出租方處理。
6、租賃期滿,承租方需續租,應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承租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出租方不予以答復,則視為默認同意承租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半年,自10天期滿次日起計算。
7、租賃期滿,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2、因不可抗力導致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并提供當地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廠房發生漏水、倒塌,或廠房被認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則由出租方負責維護或修繕。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出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20天內返還承租方支付的保證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爭議解決
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廠房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0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0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索賠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并無償給予承租方1個月內的時間搬遷。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出租方補償金人民幣5000元正。作為對出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出租方有權扣留承租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和保證金。承租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
4、承租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1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30天以上的,則屬違約,出租方有權收回廠房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5、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復印件無效),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3、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布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簽合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第三方證明人:?________(蓋印)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
1.1 所租賃場地位于 底店的部分場地(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 1.3 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設施
1.3.1 租賃場地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5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場地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于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帶走;
(3) 屬于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場地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布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范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租賃場地用于經營 ;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戶;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租賃場地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占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4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額收取上述費用;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租賃場地修繕責任
5.3 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租賃場地,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5) 故意破壞租賃場地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戶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3 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于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署: 甲 方: 授權代表
人: 乙 方: 授權代表人: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四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五
乙方(承租人): 有限公司
鑒于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使用事宜曾達成協議,現大樓一、二樓北面半層占用人 公司與甲方的租賃合同已被法院終審判決解除,甲方、乙方作為房產所有人、承租使用人,就該部分房產相關權利的行使不存在法院上障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 營業用房 層至 層營業用房(不含樓道、電梯等公攤面積)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
二、乙方已租賃使用部分繼續使用;甲方于 年 月 日正式將該房產第一、二層的北面半層(即原占用人××公司占用部分)交付給乙方。若屆時乙方無法按時入駐,甲方須支付乙方違約金 萬元,并按每逾期一天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對于甲方支付乙方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應向第三方追償。
三、房屋租金為每年人民幣 萬元(其中第一層以每平米每天 元計,約萬元;第二層以 元計,約 萬;第三、四層以 元計,約 萬元)。
租金于 年按原租金的%遞增,于 年在 年的基礎上再遞增 %。乙方先交租金后租用,每 個月結算一次,在每季第一個月的號之前將租金支付給甲方。如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逾期按租金的 %每天加收滯納金,超過 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全額開具正式租賃發票,憑票收款。
四、房屋交與乙方后,電梯改造、空調安裝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提供有關房屋資料給乙方,工商登記注冊由乙方自行辦理;租賃許可證由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均有義務積極協助對方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六、乙方必須依法經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另行與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如遇乙方發生有關民事、刑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
租賃房屋的有關水、電及電話費用由乙方自負。水電分表由甲方負責安裝,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已支付給甲方的定金 萬元,在租賃期間轉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協議終止,水電費等付清后, 個月內甲方無息歸還乙方。
物業管理費用按承租方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元收取,每季度交予甲方一次,支付時間與租金一致。物業管理費用含:中央空調、觀光電梯和貨運電梯維護保養費和門前三包費、社區衛生費。
七、如乙方需裝潢必須事前與甲方協商并經甲方認可,施工中不得破壞房屋結構(指承重梁及承重柱體)及原設施。具體裝潢方案、事項雙方應另行簽訂裝潢協議書。
租賃期滿后,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它裝潢乙方不得拆除毀壞,無償歸甲方所有。搬遷后 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歸由甲方處理。
八、本大樓 層至 層的外門面無償交乙方使用(所有廣告宣傳材料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對該經營場所進行轉租、轉包,須經甲方同意;其項目不得與甲方五至頂樓的經營項目相沖突,并與甲方協商后方可辦理。
十、如遇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本協議無條件終止。如由政府等補償的店鋪裝修補貼,相應的部分依法歸乙方所有。
十一、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各項條款,如發生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二、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六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白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設備名稱、型號、規格
第二條租賃期限
設備租賃期限為即白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金及進出場費
設備租賃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進出場費____________元,由承租方支付,租期超出3個月,承租方與出租方各承擔一半。
第四條工程項目、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設備的租賃由甲方配備操作人員,人員工資包含在租金內。操作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設備的所有權。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技術安全要求:甲方要配備具有真實有效操作證的人員進行設備操作,到場的設備必須保證有檢驗合格證并真實有效,保證設備的安全。
第七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保證所出租的設備能夠滿足使用要求,如因設備白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員錯誤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條合同效力:本合同白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設備使用結束出場后。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
出租方(甲方)(蓋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七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
1.1 所租賃場地位于 底店的部分場地(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 1.3 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設施
1.3.1 租賃場地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5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場地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于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帶走;
(3) 屬于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場地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布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范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租賃場地用于經營 ;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戶;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范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準事項,費用自理;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租賃場地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占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4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額收取上述費用;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租賃場地修繕責任
5.3 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租賃場地,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4) 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壞租賃場地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戶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3 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于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質押金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署: 甲 方: 授權代表
人: 乙 方: 授權代表人: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八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租賃房屋狀況
租賃房屋坐落于沈陽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為__________,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樓房為____室____廳____衛____廚,平房為_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為____________,設定抵押權的狀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現有裝修詳細情況及設施、設備情況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對房屋做如下改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用途與租賃期限
租賃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人民幣/月); 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租賃期間有第三人對租賃房屋主張權利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影響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減少相應的租金。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的,乙方可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租賃期限屆滿后,對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租賃期內甲方出賣租賃房屋時,應當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可協商解決后續問題。如果乙方有購買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于第三方購買的權利。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3、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4、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使用的。
5、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6)拖欠房租累計_____日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應返還預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該項費用總額的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滯留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章: 承租人(乙方)章: 住 所: 住 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電話: 電話:
第三方(僅作為見證人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簽約地點: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九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大棚租賃給乙方使用,現就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本協議租賃物位于____,場地面積______畝,大棚_____個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_為______。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租賃該租賃物的用途為,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三、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期限為年。
四、承租租金、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水電費等費用支付方式:
1、承租租金為元/年/個,合計金額為 (大寫);
2、承租期間由甲方承擔水、電費用;
3、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預付 %,即 (大寫),款 (大寫)于 付清。
五、甲方須為乙方提供棚膜、水箱以外的大棚及配套設施(包括保溫被、草柵、鋼絲、遮網卷簾機、水、電、滴管等系統)。承租期間,大棚設施如果因非人為因素遭到破壞,由甲方負責修繕。
六、甲方責任及義務:
4、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與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信息;
5、若遇糾紛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好相鄰關系;
七、乙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自主使用租賃物;
2、在租賃期間內,乙方必須合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并依法承擔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4、乙方須按甲乙雙方的約定按時交納租賃費;
八、其他事項:
1、租用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甲方要優先乙方租用;
3、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結果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以后,雙方過去因租賃此房屋或場地簽訂的所有協議或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經雙方蓋章、代表簽字,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辦法:雙方協商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留存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并蓋章): 乙方(簽名并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固定電話: 固定電話:
手機: 手機:
甲方見證人(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租賃交付定金合同篇十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身份證件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將其無產權糾紛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于酒店經營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項目”是指位于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于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筑面積”。
(3)“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2.1承租商鋪位于??????????????????????????????,商鋪的具體位置及范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廣告位、配套設施……
3.1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于商業經營活動。
3.2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
3.3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并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并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3.5甲方承諾并保證,承租商鋪符合甲方的租賃用途,不會因商鋪的經營性質等原因不能辦理經營餐飲業務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等情形。
承租商鋪通過消防部門的相關驗收,能夠用于乙方經營餐飲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
4.1商鋪租賃期限為15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年月日,從交付日起至年月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
5.1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2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后,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戶銀行:
開戶名:
賬號:
5.5乙方匯入每筆租金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稅費。
6.1物業管理費
(1)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裝修期屆滿后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
(2)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后各期物業管理費應于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執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5)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乙方應于免租期屆滿后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于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并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7.1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于乙方承租商鋪【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于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后,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沖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沖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沖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后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余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8.1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承租商鋪交付日前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
8.3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于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后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范并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后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9.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
9.3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則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10.1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年月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和批準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后,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準后,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1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點分至晚上點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嘩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戶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志、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12.1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12.2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墻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并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戶、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墻,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臺、露臺(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筑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13.1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并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后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對于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關的墻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甲方應當對商鋪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于良好的適租狀態。
14.6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注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5.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于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墻、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占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戶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并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并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銷。
16.3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系轉移手續。
17.1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5)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準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3)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本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后,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承租商鋪的返還
(1)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后【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并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并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采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8.1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19.1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蕩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后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后果減至最低限度。
20.1乙方應當于其開業(含試營業)后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并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復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后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系方式或聯系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采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3.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準新名稱后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24.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后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二:
交房標準